新闻发言人不发言让公众知情权很受伤
[ 导读 ]完善新闻发言人制度属于国家治理能力现代化的有机组成部分。公众期待各级政府结合实际进一步探索、深化改革。从法律层面,更加明确厘清政府部门必须向社会公众公开披露的具体内容,为新闻发言人制度化赋权。同时,也要把及时信息公开、回应社会关切纳入部门领导的考核指标体系。只有部门主要负责人不 “躲猫猫”,新闻发言人才能角色回归。
甘肃省庆阳市两民警因饮酒打人致一年轻女子无名指尖断裂,这则新闻2日便开始在网络发酵。然而新闻过去三四天,警方公开披露的信息依然寥寥。面对质疑,庆阳市新闻发言人制度失灵,发言人始终以“没有新闻发布”三缄其口。
新闻发言人制度的设立,就是为了让发言人做政府与公众沟通的桥梁,及时回应社会关切。但现实中,不少党政部门新闻发言人要么用“沉默是金”包打天下,要么打太极、讲官腔,甚至沦为政府与公众信息沟通的障碍。新闻发言人不发言,伤害了公众的知情权,是典型的形式主义、官僚主义。
甘肃省2013年初对外宣称,全省建立了三级新闻发言人制度。然而, 新闻发言人的设立是一回事,履职又是另一回事。不唯甘肃如此,深圳有媒体曾对全市新闻发言人进行电话调查,政府方面超过六成的新闻发言人的电话无人接听, 即使接听的, 半数也婉拒采访。 一些新闻发布会也越开越简单。如今年8月,江苏昆山发生严重爆炸事故,新闻发布会上新闻发言人拿通稿照本宣科,且不设记者提问环节。
新闻发言人不称职,表面上看是自身能力问题,实则与背后部门长官意志密不可分。往往是“一把手”的开明程度、担当意识决定了发言人的前台表现。一些新闻发言人是被动设立的,发言人并不居所在机构要职,不掌握核心信息,遇有问题对媒体自然 “无可奉告”,只是各级领导躲避媒体的 “挡箭牌”。由于权小责大,导致部分发言人不求有功、但求无过的消极心态。信息公开缺乏刚性制度约束,新闻发言人制度就容易流于形式主义、沦为摆设。
2008年起实施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明确,需要社会公众广泛知晓或者参与的信息, 政府部门要及时公布。 而“鸵鸟心态”不仅与相关法规精神不符,也加剧社会各方面的质疑,结果会持续损害当地政府公信力。
完善新闻发言人制度属于国家治理能力现代化的有机组成部分。公众期待各级政府结合实际进一步探索、深化改革。从法律层面,更加明确厘清政府部门必须向社会公众公开披露的具体内容,为新闻发言人制度化赋权。同时,也要把及时信息公开、回应社会关切纳入部门领导的考核指标体系。只有部门主要负责人不 “躲猫猫”,新闻发言人才能角色回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