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17年度全省新闻专业高级职称资格申报评审工作的通知

03.04.2017  02:10

各州、市委宣传部,省直有关新闻单位:

为做好2017年全省新闻专业正高级和副高级职称资格申报评审工作,现就有关工作要求通知如下:

一、申报资格要求

1. 全省新闻专业高级职称资格申报评审工作,严格按照省委宣传部、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云南省新闻专业中高级职称资格评审条件(试行)》(云人社发〔2011〕72号),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当前专业技术职务评聘工作有关问题的处理意见》(云职改办〔2008〕1号)、《关于放宽基层专业技术人员职称评聘条件的通知》(云人社发〔2014〕106号)、《关于不再把职称外语和计算机应用能力作为职称评定必备条件的通知》(云人社发〔2016〕384号)等文件规定执行。

2. 根据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开展特殊人才晋升高级专业技术职称申报评审工作的通知》(云人社发〔2015〕67号),我省新闻从业人员破格申报主任记者(编辑)、高级记者(编辑)职称资格的,统一参加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组织的特殊人才晋升高级专业技术职称评审委员会专场评审。

3. 新闻单位其它系列高级专业技术职称转评新闻专业相应高级专业技术职称的,申报时须从事新闻工作满1年,经所在单位考核胜任现职工作。

二、申报材料要求

1.打印《专业技术职称申报评审表》(以下简称《评审表》)一式2份(须贴照片)。

2.身份证、学历证、学位证、专业技术职务资格证书、职称聘用手续复印件各2份。

3. 参加省委宣传部组织的“全省新闻从业人员培训班”合格证书(有效期限为2年)复印件2份。申报高级记者(编辑)人员,不需参加培训学习。

4. 任现职以来的新闻代表作品(业绩成果)及获奖证书:申报副高2份,申报正高22份。代表作品要求提供申报相应职称资格所规定的篇目数,获奖证书及公开发表的代表作品要求提供复印件(包括报刊图书的封面、目录页)。广播电视新闻从业人员的代表作品,可选送录音带、录像带等,内容时间掌握在10分钟左右。

以上材料统一使用A4纸双面打印。第1项《评审表》不要求装订,须报送由各地各单位汇总后的电子版《评审表》并以申报人姓名为文件名;第2、3、4项须按顺序装订成册(按简易书籍式样制作)。不按要求装订的,将退回重新装订。

三、审核及公示要求

1.请各地各单位按照有关规定程序,加强对申报材料审核把关,要对申报人员学历证书、学位证书、专业技术职务资格证书、职称聘用手续、获奖情况、工作业绩、学术成果等材料真实性进行认真核实和认定,如有弄虚作假行为,一经查实,即退回该单位所有申报材料,并追究有关工作人员的责任。如申报材料的业绩成果和获奖情况达不到规定要求的,将不予推荐评审。

2.《评审表》中表十二“基层单位意见”,须写明被推荐人基本情况及履现职期间业务水平、工作表现、主要业绩等,由单位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公章。

3.各地各单位在上报申报材料前,须将《评审表》中表一、表七、表八在本单位内张贴公示5个工作日。符合申报条件、材料真实、群众无异议的,方可推荐上报。公示结束后,所在单位须在《评审表》中表十七“单位审核推荐意见”,注明“经公示(公示期为××年××月××日至××月××日),材料真实有效,符合××记者(编辑)资格申报条件,同意推荐”。

4.新闻专业年限和履职年限计算截止时间为2017年11月30日。

四、评审费用

申报新闻专业正高级和副高级职称的评审费均为每人300元。

五、注意事项

1.申报材料须经各地各单位新闻专业中级评委会评议推荐。如申报人所在单位没有组建新闻专业中级评委会的,应委托有中评委评审资格的单位推荐。

2. 在中评委推荐的基础上,申报材料经办理完善有关手续后,由州(市)委宣传部干部科(处)、省直有关新闻单位人事部门统一报送,不得以邮寄方式报送。申报人报送的不予受理。

3. 请于2017年8月31日前将申报材料报送省委宣传部干部处,逾期不予受理。

4. 评审工作结束后,申报材料只清退《评审表》,其它材料均不予清退,请申报人员做好个人材料备份。

5. 本通知及《评审表》从云南网、云南网络广播电视台相关专栏下载(网址:http://www.yunnan.cn、http://www.yntv.cn)。

6. 报送材料地址:昆明市西山区广福路8号,省委2号楼2楼206室(省新闻职评办)。

联系人:瞿家荣

联系电话:0871-63992096 63992179

附件: 专业技术职称申报评审表

中共云南省委宣传部

2017年3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