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农村发展注入新“血液”——绿春县新农村建设工作队工作纪实

24.11.2014  10:53

   
  今年以来,绿春县101名省、市、县3级新农村建设指导员组成9支工作队深入9个乡镇81个村委会和10个社区,认真履行职责,虚心向农民群众和基层干部学习,悉心了解村情民意,倾力帮助农民解决实际问题,维护和巩固了新农村建设工作队和指导员队伍的良好形象,为绿春经济社会发展注入了新“血液”,增加了新动力。

  总队长:“一盘棋”谋划工作,“三带头”推进工作

  “选派新农村建设指导员,是省、州、县党委、政府为转变干部作风,培养锻炼干部,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加快农村经济社会发展作出的一项重大决策部署。作为县委负责新农村建设工作的第一责任人,我深感肩上担负的责任重大,不容懈怠。”绿春县委副书记、新农村建设工作队总队长马学伟如是说。

  “一盘棋”谋划工作。总队长驻县后,在深入了解县情、乡情的基础上,围绕县委、县政府中心工作,梳理新农村建设工作重点,制订了《年度工作计划》并明确推进措施,不断增强工作统筹,避免了新农村建设与属地党委中心工作“两张皮”。

  “三带头”推进工作。一是带头抓纪律、转作风。总队长力戒“不敢管、不愿管、不会管”的不良倾向,增强责任感、使命感,在健全制度和完善机制的基础上,带头执纪,以上率下;二是带头抓协调、强保障。指导员队伍管理和作用发挥离不开派出单位的关心支持,总队长主动担责,切实加强与省、州有关部门的汇报和协调,争取与总队对指导员在管理上同步、帮扶上同心,形成保障合力。三是带头抓落实、重实效。总队长按照“三严三实”要求管好带好队伍,克服“唱功好、做工差”“重形式、轻实效”的形式主义和官僚作风,紧盯目标不放松,以钉钉子精神抓落实,做到抓一件成一件,把实事办好,好事办实。

  截至目前,总队长共驻县227天,实地调研33次,走访农户165户,结对帮扶农户6户;撰写民情日记24篇,调研报告4篇;走访派出单位65家,看望指导员43次;办实事10件,协调争取物资400余万元。

  指导员:六个强化促六个到位

  今年下派工作队及指导员以来,绿春县认真贯彻省、州各项要求,紧紧围绕县委、县政府中心工作,结合开展第二批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强化工作措施,促进工作成效。

  工作措施“六个强化”。强化组织领导。今年来,绿春县委调整充实了新农村建设工作队领导小组,增强了办公室工作力量,改善了办公条件。全县设置9个工作队,工作队长9人,工作队长任乡镇党委副书记,70名指导员任村(社)党总支常务书记,30名指导员任村(社)主任助理。强化制度纪律。新农队办及时修订了《绿春县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工作队及指导员管理实施办法(试行)》,制订了《绿春县2014年新农村建设工作队工作意见》《绿春县2014年新农村建设工作队季度工作要点》和《绿春县2014年新农村建设指导员管理考核办法》。强化联动管理。按照“五级联动”管理要求,总队长充分发挥牵头抓总的作用,做到统筹协调,统一指挥;县委新农队办强化工作协调、服务、督查、指导、宣传、总结等工作;乡镇党委发挥领导作用,把工作队及指导员纳入体制管理,统一领导,统一安排,关心支持,充分发挥工作队及指导员作用;村社两委积极为指导员提供工作生活条件,帮助指导员开展工作,履职尽责;派出单位重视支持,对指导员工作实行专人负责,制定帮扶规划和年度计划,给予指导员项目资金、物资和经费支持,发挥后盾作用。强化队伍培训。按照干部得锻炼、群众得实惠的要求,通过专题培训、工作例会、专题会议、交流座谈相结合的形式开展指导员培训。强化沟通协调。采取召开会议、到单位走访、发公函、发信息简报、打电话等方式,定期和不定期反馈指导员工作信息。强化督查指导。县委新农队办、县委组织部、县纪委每月联合开展一次随机督查。

  工作成效“六个到位”。驻村时间到位。按照新农村建设指导员“一年驻村时间不少于200天、每季度驻村时间不少于50天”的规定,各指导员严格遵守规定。联系群众到位。全体指导员密切联系群众,到访村寨776个,到访率100%,走访农户6835户,人均走访67户,与干部群众座谈交流1836次,了解群众关注的热点难点问题367件。服从服务到位。全体指导员围绕中心服务大局,积极参与“美丽家园”建设、南部山区综合开发、产业发展、创建基层服务型党组织、森林防火、春耕生产、抢险救灾、文明交通进农村等工作。办实事好事到位。全体指导员发挥自身优势协调项目物资办实事好事,为群众排忧解难。单位支持到位。目前,派出单位领导到村社看望指导员260次,支持指导员项目125个,到位项目资金893.8万元。履行职责到位。全县各工作队及指导员认真落实省级专项补助资金,目前按照方案全面启动建设,快速推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