富源的哥斗歹徒牺牲妻子获两万元司法救助

24.12.2015  09:57

    “感谢法官给予我们经济救助,我们一定坚强地活下去,谢谢……”在昨日曲靖市中级人民法院国家司法救助金发放现场会上,今年48岁的张金梅哽咽着说,她丈夫是富源的哥杨立厚,在2012年与凶徒搏斗时不幸牺牲。因家庭困难此次得到两万元司法救助。共有147名生活困难者获救助,涉案50件,救助金额达97万元。

     不让英雄流血又流泪

    2012年4月27日,男子尹中恒怀疑有人跟踪暗害自己,在富源县客运站将金某及其女友杀伤,逃跑中又杀伤行人曹某和曲某。当他跑到富源县中安镇胜境街时,拦下了一辆出租车,司机正是时年46岁的杨立厚。他发现坐上来的尹中恒手上拿刀,身上和刀上全是血,意识到其身上可能背负命案,因此刻意把出租车开到附近中安派出所门口路段时,停车拿铁棒欲制服尹中恒。不幸被尹中恒刺中身体右后侧,但他仍然持棒追撵尹并高喊“抓贼”。杨立厚最终因伤势过重,抢救无效牺牲。经法院审理证实,尹中恒致两人死亡,两人重伤,致轻伤、轻微伤各1人。2013年2月,法院以故意杀人罪判处尹中恒死刑(已经执行),剥夺政治权利终身,赔偿附带民事赔偿原告张金梅等5万元。至今,因无财产可供执行而没有执行。

    2013年1月,杨立厚被省政府授予2012年度见义勇为英雄称号。

    杨立厚牺牲后,家里没了顶梁柱,妻子张金梅带着3个年幼的孩子,生活十分艰辛。当时政府补助了两万元丧葬安置费,给一家四口纳入农村低保。但没有工作的张金梅独自供养两个孩子上大学,每年仅学费就需要上万元,还有今年10岁的幼子在读小学。此次她申请救助,获得了两万元救助款。

     行凶者无财产执行

    48岁的钱吉花此次也申请了国家司法救助。她家住宣威市双龙街道圣楚社区,2004年12月14日中午,她的丈夫母其志为制止小偷行窃被打伤致死。2008年1月,行凶者王利魁被判有期徒刑15年,赔偿受害人家属经济损失22万元。但是,王利魁同样无财产可供执行,附带民事赔偿部分至今未能执行。

    丧夫的钱吉花只能以打零工或拾荒抚养3个儿女,多年来这位40多岁的妇女吃尽苦头,头发早已白了一圈。大儿子虽成年,但患有癫痫病生活无法自理,次子又患肺炎辍学在家,小女儿初中二年级便无钱上学辍学在家,今年钱吉花又被确诊患有右肺恶性肿瘤,一家人陷入困境。获悉她家困难后,法院给予了5万元司法救助。拿到救助款后,钱吉花高兴得哭了。

    据介绍,此次曲靖救助对象,有80多岁头发花白的老人,有在校的未成年学生,还有身患重病或残疾生活不能自理的人员,获得国家司法5000元至5万元不等的救助,还领取了御冬棉被。(春城晚报 记者蒋琼波)

     六群体可申请司法救助

    国家司法救助是指对遭受犯罪侵害或民事侵权,但无法通过诉讼获得有效赔偿的当事人或其符合条件的近亲属,由国家给予适当经济资助。2014年6月17日,云南省印发了《云南省开展国家司法救助工作实施办法(试行)》,依据办法,六大类对象和范围造成生活困难的可申请司法救助:

    一是刑事案件被害人遭遇侵害,致使重伤或严重残疾,因加害人死亡或没有赔偿能力;

    二是刑事案件中被害人受到犯罪行为侵害死亡,加害人死亡或无赔偿能力;

    三是刑事案件被害人受到犯罪侵害,致使财产遭受重大损失,加害人死亡或无力赔偿;

    四是追索赡养费、抚养费、抚育费等,因被执行人无履行能力;

    五是对于道路交通事故等民事侵权行为造成人身伤害,无法经过诉讼获得赔偿;

    六是涉法涉诉信访人,诉求具有一定合理性,通过法律途径难以解决,生活困难。

编辑:范皛责任编辑:徐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