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文汇报:服务企业谋发展 促进经济稳增长

26.05.2015  16:10

          日前,从“云南省促进经济平稳健康发展配套政策解读”系列发布会第一场新闻发布会上获悉,面对世界经济深度调整及经济下行的压力,为了更有针对性的云南帮助企业走出困境,认真贯彻落实云政发﹝2015﹞25号文件精神,云南省人社厅立足自身职能职责,迅速制定“稳增长十举措”和“服务企业20条”,着力服务全省经济平稳健康发展。同时,为促进政策落地落实,云南省人社厅在云南省、州市、县区三级人社部门同步开展了“人社服务百家企业专项行动”,组织全省人社部门上百名厅局长上门走访服务上百家企业,听取企业对人社工作的意见和建议,为企业送政策、送信息、送服务,有针对性地为企业解决具体问题,着力解决人社工作服务全省经济稳增长政策制定的“最先一公里”问题和措施落地的“最后一公里”问题。

出台20条举措服务企业谋发展

    去年以来,全国上下都已经形成一个共识,就是国家经济发展进入了新常态。针对云南省工业企业而言,主要表现在产能过剩,加上云南省淘汰落后产能任务较重,煤炭行业关停并转压力较大,多种因素叠加使我省企业面临着比较困难的局面。

    在此背景下,今年2月5日,云南省人社厅出台了《云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进一步做好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工作服务企业发展的通知》(云人社发﹝2015﹞38号),制定了五方面20条举措,切实帮助企业减轻负担、改善发展环境、维护合法权益。

    一是搭建服务平台,解决企业招工难题。人社部门通过做好招聘工作,帮助企业解决招工难问题;采取省院省校合作等措施,引进高层次人才,并按认定等次给予30万元、20万元、15万元不等的一次性购房补贴;帮助企业留住高技能人才并依法聘用外国籍人才;健全国有企业公开招聘应届毕业生工作机制等。

    二是加大技能培训力度,助推企业转型升级。对企业新录用人员,就业部门将为符合条件的企业开展订单式培训;同时,我们积极联合工会组织继续实施“云岭职工人才工程”;企业以转岗的方式安置富余人员的,就业部门将帮助企业开展转岗培训;鼓励企业创建高校毕业生就业见习基地;鼓励企业高级工、技师通过专项培训获取相应的职业(工种)的技师、高级技师职业资格证书。

    三是开展创业扶持,充分发挥倍增效应。鼓励创业是促进就业最积极有效的措施。鼓励大学生、城镇失业人员、农民工等各类群体通过自主创业,创办小微企业;实施“两个10万元”微型企业培育工程,对微型企业投资规模达到10万元以上且实际货币投资达到7万元的,政府给予3万元的财政资金补助;有贷款需求的微型企业,可获得不超过10万元的银行贷款支持;鼓励企业利用闲置厂房和场地,建设以大学生为重点的青年创业园区。

    四是落实社保缓缴政策,切实减轻企业负担。允许符合国家产业政策经营暂时困难的企业经批准按规定在一定期限内缓缴社会保险费;符合条件的企业吸纳城镇就业困难群体人员,给予一定期限的社会保险补贴;企业录用正在领取失业保险金的失业人员并提供劳动合同的,给予就业补助;符合条件的企业在实施兼并重组、化解产能过剩、淘汰落后产能期间,给予稳岗补贴。

    五是优化服务能力,提高服务企业水平。采取网格化管理方式,进一步为劳动者提供培训、就业、维权服务;通过完善网上服务流程,提供可定制的政策和服务推送功能,着力打通人社工作服务企业“最后一公里”,逐步让企业实现“五个不出门”,也就是:政策咨询不出门、就业服务不出门、办理社保不出门、劳动合同管理不出门、申请政策补助不出门。

制定10项措施促进经济稳增长

    云南省政府于近日出台《关于促进全省经济平稳健康发展的意见》后,云南省人社厅迅速跟进,立即出台《云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贯彻落实<云南省人民政府关于促进全省经济平稳健康发展的意见>相关措施的通知》(云人社发﹝2015﹞94号),制定了十项具体举措,努力发挥人社部门服务全省稳增长大局的职能作用。

    一是以市场引领推动大众创业万众创新。人社部门通过改进贷款扶持创业政策,打造实体与网上相结合的众创空间。以互联网+人社的新模式,打造“云南人社众创网”平台,将人社服务产品与全省特色产品结合起来,形成以实体产品的扩大推广来助推创业的新模式。每年评审认定10个省级青年创业示范园,每个给予100万元扶持。到2017年评审认定40个建设规模适度、孵化功能配套、带动就业成效显著,项目特色鲜明的省级青年创业示范园。

    二是落实援企稳岗补助政策服务企业。实施援企稳岗补助政策,调整社会保险费缓缴和补贴政策,适当降低社会保险费率,自2015年3月1日起,全省失业保险缴费费率统一从3%下调为2%。降低生育保险缴费费率,从2015年1月1日至2017年12月31日,将省级参保单位生育保险缴费费率由0.8%降为0.4%,连续执行3年。

    三是以就业培训提升就业能力。支持企业入职和转岗培训,鼓励企业吸纳高校毕业生就业见习,符合条件的企业以转岗方式安置富余人员进行转岗培训,课按培训项目实际付费的50%给予每人不超过400元的一次性培训补助。鼓励企业组织开展农民工培训,符合相关规定的给予培训补贴。企业吸纳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参加就业见习的,就业部门将按企业吸纳就业见习人数每人每月不低于600元的标准给予就业见习补贴。

    四是鼓励专业技术人员离岗创业。探索高校、科研院所等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员在职创业、离岗创业有关政策。对于离岗创业的,经原单位同意,可在3年内保留人事关系,与原单位其他在岗人员同等享有参加职称评聘、岗位等级晋升和社会保险等方面的权利。原单位应当根据专业技术人员创业的实际情况,与其签订或变更聘用合同,明确权利义务。

开展“人社服务百家企业专项行动”确保政策落地落实

    为了更有针对性的服务于全省稳增长大局,确保政策落地落实,帮助企业走出困境,从2015年4月中旬开始,全省人社系统集中用3个月左右时间,在全省范围内开展“人社服务百家企业专项行动”,省人社厅每位厅党组成员负责省属国有骨干企业和民营企业1—2户,其他厅级干部各负责1户企业。各州(市)、县(市、区)人社局长和滇中产业新区相关局长各负责2户企业。

    对于服务企业,人社部门不仅局限于央企、省属国有企业和大中型企业,不同类型的民营企业、中小企业和小微企业都在人社部门的服务范围之内。

    截至5月20日,省、州(市)、县(市、区)三级联动,共有303名人社厅(局)长率队深入420家企业调研协调,上门服务,现场办公,抓好就业、社保、人才、维权等人社政策宣传解读和落地工作,帮助企业解决招工难、培训难、稳岗难等实际问题,以实际行动为困难企业排忧解难。

出处:信息公开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