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山州2016年生态文明村创建工作成效明显

04.02.2017  18:32

为认真贯彻落实《中共文山州委 文山州人民政府关于努力建成石漠化地区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的实施意见》,州环保局和州生态办在2016年强化州级生态文明村创建工作的落实,推动生态文明创建工作纳入各级党委政府工作的重要议事日程,工作成效明显。

经州人民政府批准,234个行政村(第一批50个行政村、第二批184个行政村)获得了2016年“州级生态文明村”命名。州级文明生态村创建工作的持续推进,营造了全社会关心、支持、参与生态文明创建的良好氛围,促进了全州广大农村地区村容村貌与乡风文明的改善与发展,人与自然更和谐,为建设美丽文山作出了新的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