楚雄州、文山州、昭阳区认真推进未成年人社会保护试点工作
为探索建立新型的未成年人社会保护制度,切实保障未成年人合法权益,我省楚雄州、文山州、昭阳区被列为全国第二批78个未成年人社会保护工作试点地区之中以来,基本建立了组织领导机制,延伸了工作对象,拓展了救助机构职能,开展调查评估,引导社会力量,分步实施未成年人社会保护工作。
楚雄州、昭阳区均由人民政府印发了《未成年人社会保护工作实施方案》,文山州人民政府修改审定即将出台《文山州未成年人社会保护试点工作实施方案》,进一步对未成年人社会保护工作的对象、主要工作目标、认定条件、分类保护、工作制度等作出规定。楚雄州召开了州未成年人社会保护工作领导小组第一次会议,成立教育帮扶、司法保护、就业扶持、医疗救助和精神保护6个工作小组,细化了各工作小组牵头部门、工作操作流程、成员职责等内容。文山州民政局、州团委、住建局、交通局会签了《关于进一步引导社会力量做好生活无着的流浪乞讨人员救助信息报告工作的通知》,文山州民政局、财政局、审计局研究审定《文山州救助管理站购买社工机构参与未成年人社会保护试点工作的方案》,原则通过了文山州救助管理站购买“文山第八天青少年事务社会服务中心”参与文山州未成年人社会保护工作。文山州将文山市新平社区、德厚镇感古村民委员会和砚山县书院社区作为全州未成年人社会保护工作试点社区。文山市城区部分派出所已挂牌设立了家庭暴力投诉站,文山州司法局、州妇联与文山州民政局在文山州救助管理站设立法律援助工作站、反家庭暴力庇护中心。昭阳区民政局认真开展了未成年人社会保护工作专项调研,并发动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组织开展全区困境未成年人摸底调查,为该区未成年人社会保护工作收集了基础资料,明确全区未成年人社会保护工作的基础条件、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也确定凤凰办事处文渊社区为昭阳区先行试点社区。该社区共排查出8类身处困境未成年人632人,其中事实上无人照顾和监护失当的占 19.1 %;社会散居孤儿占 7 %;自身残疾、重病和流浪未成年人占13.8 %;父母重病、重残和父母服刑或强制戒毒的占27%;辍学未成年人占 2.3 %;单亲家庭、留守未成年人占 29.8 %;遭受过家庭暴力的占1%。社区同时按照以上困境未成年人的基本情况、困境成因、救助需求等分类建档,制定了不同类型的帮扶方案,建立了社区心理咨询室、“留守儿童之家”,定期由专业社工和志愿者为困境未成年人及其家长开展多方位免费服务。昭阳区救助管理站在机构内拓展筹建“未成年人社会保护中心”,完善健全多部门救助保护困境未成年人的联动机制、措施,建设丰富机构内各项功能设施。
下步工作中,省厅将督促各地积极履行相关职责,大力推动未成年人社会保护试点,3个试点地区也将积极探索创新,在进一步争取领导重视、整合部门资源、引导社会参与、加强部门联动、建立衔接转介机制、实施分类帮扶措施等方面创造更多有效做法和先进经验,逐步形成监测、预防、报告、转介、处置“五位一体”的未成年人社会保护工作机制,取得试点工作预期成果。
云南省救助管理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