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省文山州文山市鲜肉销售实行票据监管
16.06.2015 18:26
本文来源: 食品药品监管局
云南省文山州文山市鲜肉销售实行票据监管
为加强对上市生鲜肉市场监管,保障生鲜肉质量安全,有效防范未经检验检疫或病死畜禽肉进入市场,让全市人民群众吃上“放心肉”,文山市从2015年6月起,对全市各集贸市场销售生鲜猪肉、牛肉、羊肉等生鲜肉实行销售凭证管理。全市餐饮服务单位和学校、医院、单位食堂等采购生鲜肉必须索取票据,建立生鲜肉采购台账,确保加工使用的生鲜肉来源可追溯。
印制了《文山市生鲜肉销售凭证》,要求全市各集贸市场业主销售生鲜肉给各餐饮服务单位等,必须如实填写农贸市场名称、动物产品检疫合格证编号(生鲜猪肉)、品名、销售量、销售日期、业主姓名、联系电话等内容,并加盖印章,确保购销渠道清晰、规范。
同时进一步强化部门协调配合,加强生鲜肉市场监管,文山市食药监部门加大监督检查力度,督促各餐饮服务单位采购生鲜肉必须向业主索取销售凭证,建立生鲜肉采购和使用台账,对不索取票据、建立台账的,责令改正,拒不改正的,依法进行查处;农科部门严把定点屠宰厂和乡(镇)集贸市场生鲜猪肉的检验检疫关,确保定点屠宰和乡(镇)集贸市场销售的生鲜猪肉质量安全;市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部门及3个街道办事处强化畜禽屠宰监管,严厉打击私屠滥宰违法行为,确保进入市场的各种生鲜肉质量安全。
来源: 文山州局
本文来源: 食品药品监管局
16.06.2015 18: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