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山州强化“三公”经费管理取得明显成效

01.02.2016  11:58

 

为有效控制公务用车、公务接待、因公出国(境)“三公”经费支出,进一步规范“三公”经费管理,文山州财政部门采取有效措施,严格控制“三公”经费支出,取得明显成效。

一是加强宣传教育。文山州高度重视“三公”经费管理工作,积极倡导厉行节约良好风气,注重各级领导干部带头强化压缩“三公”经费的责任意识。特别是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和“三严三实”活动开展以来,州级财政部门利用会议、培训等方式,积极向各预算单位进行宣传,使各预算部门自觉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中央“八项规定”的贯彻落实上,在“三公”经费问题上守住纪律的底线。

二、强化制度建设。按照中央“八项规定”和《反浪费条例实施细则》要求,文山州制定并出台了《文山州党政机关国内公务接待管理实施细则》、《州级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到基层交纳伙食费有关事项通知》,转发了省财政厅《因公临时出国经费管理办法》、《调整因公出访毗邻国家和应邀赴台经费管理规定通知》。此外,统一采购了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公务用车保险、车辆维修定点单位,从制度上规范了“三公”经费支出。

三是实施“三公”经费预算单列。2015年,按照新“预算法”和完善部门预算编制的规定,文山州各部门在编制部门预算时,按要求依据上年度开支数和车辆定额标准将“公务接待费”和“车辆运行维护费”列入部门预算,“因公出国(境)经费”由财政按上年度支出数在预算中单列,按程序批准后方可拨款。“三公”经费从源头上得到了有效控制。

四是加强“三公”经费支出管理。2015年,文山州财政局按照相关办法规定,开展对州级单位财务检查,特别是“三公”经费的检查,通过检查,进一步规范了“三公”经费的列支范围,完善了相关财务手续。并要求各部门依据本单位实际,制定“三公”经费的实施细则。

五是积极推进“三公”经费信息公开。各级财政部门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相关要求,积极开展对本级各部门“三公”经费支出公开的指导、督促工作。同时,确保公开内容真实、口径一致、格式规范,解释明了。

通过采取上述措施,2015年全州“三公”经费支出29159万元,完成预算公开32175万元的90.6%,比2014年减少支出5614万元,同比下降16.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