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山州创新服务破解新型农业经营主体融资难题

29.12.2015  11:53

      近日,文山州财政局联合中国农业发展银行文山州分行、中国农业银行文山分行共同转发了《关于创新投融资方式加快推进高标准农田建设的通知》。从今年12月9日起,文山市、砚山县、丘北县、广南县、富宁县等5个国家级农业综合开发县(市)内符合申报国家农发办关于土地治理项目申报条件的国有农场、国家级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和具备较大规模的省级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从中国农业发展银行、中国农业银行相关县(市)支行贷款实施高标准农田建设的,均可申请试点项目扶持。《通知》的下发,标志着文山州新型农业经营主体贷款试点工作正式启动。

扶持方式分为贴息和补助方式。分别按照“主体自筹、银行贷款、财政贴息”和“主体自筹、银行贷款、财政补助”的模式运行,改变以往“财政全部投入、鼓励群众投劳投资,县级农发办组织项目实施”的方式,转变为“先建后补财政全程全额贴息或对总投资三分之一给予补助,由新型经营主体来组织项目实施”,充分发挥财政资金的放大效应和导向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