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山州再次提高城乡低保保障标准

27.10.2014  11:27

  根据《云南省民政厅关于做好“十二五”期间城乡低保保障标准调整工作的通知》要求,“十二五”期间,全省城乡低保保障标准施行“一年一调”制度,补助水平年均提高15%以上。我州按照要求将现行的城市低保保障标准由原来的320元/月提高到370元/月,农村低保保障标准由原来的1860/年提高到2136元/年,调整后的城乡低保保障标准从2014年10月1日起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