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山州人民政府召开全州环境保护工作会议
2月19日,文山州人民政府召开2016年度全州环境保护工作会议,州人民政府副州长李国沛出席会议并讲话。
州人大常委会副主任侯强,州政协副主席李康出席会议。各县(市)政府分管领导、州直有关部门领导、各县(市)环保局局长,以及州环保局班子成员和各科室负责人参加会议。
会上,州环保局局长邹春明传达了全省环保工作会议精神并通报了文山州2015年环保重点工作推进情况,文山市、砚山县、马关县和广南县分别就大气污染防治、农村环境综合整治、重金属污染防治和环境监管网格化工作作了交流发言。
李国沛强调,争当生态文明建设的排头兵,环境保护工作是一线,各级环境保护部门要守住环境准入门槛、守住生态保护红线、守住行业排污总量底线,任务艰巨、使命光荣。2015年以来,全州农村环境综合治理、生物多样性保护和生态县、生态乡镇创建工作的到了有力推进,生态环境保护工作不断加强;州政府全面加大污染减排专项督查力度,环保、住建等相关部门协同工作机制进一步完善,全州2015年级“十二五”主要污染物总量减排任务总体完成;大气污染防治和水污染防治措施有力,环境质量和环境安全得到保障;环境监测、监察及核与辐射监管能力建设不断完善,环保与公安、检察院、法院联动执法防范和打击环境违法犯罪工作合力突出,环境监管能力进一步提高。
李国沛要求,2016年是实施“十三五”规划、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决胜阶段的开局之年。全州环保系统要深入贯彻党的十八届五中全全会、省委九届十二次全会和州委八届九次全会精神,坚持“四个全面”战略布局,贯彻“五大发展理念”,以绿色发展为引领,在努力建设成为石漠化地区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上取得重大突破。要求全州各级政府和各部门要切实提高对环境保护重要性紧迫性的认识,履行好新《环保法》和相关环境保护法律法规赋予的职责;要树立正确的发展观和政绩观,在经济发展新常态中拓宽经济增长和环境改善的双赢之路,切实处理好经济发展与环境保护的关系;要充分发挥环保督查和生态损害责任追究等实施办法的约束督促效用,切实履行好各级政府和相关部门“一把手”环境保护“党政同责”“一岗双责”;要严格环境监管执法,推动环境保护信息公开,以提高群众生态保护意识为重要抓手,努力走出一条全民参与、共同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的新路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