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检方出台文件 严打食药领域犯罪幕后"保护伞"

10.05.2017  01:20

   新华网昆明5月8日电(念新洪)云南省人民检察院5月8日公布了《关于充分发挥检察职能为推进健康云南建设提供有力司法保障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文件中明确,严肃查办发生在食品卫生、医疗保险、医药购销、健康养老、环境保护等重点领域、关键环节的贪污贿赂犯罪。严打幕后“保护伞”,为推进健康云南建设提供有力司法保障。

   【文件解读】

   关键词:食药安全

   《意见》指出,以“零容忍”的态度,依法从严打击危害食品安全犯罪,重点打击近年来云南省多发易发的“地沟油”“病死猪牛羊”“瘦肉精”“僵尸肉”等严重危害人民群众健康权益,且群众反映强烈、社会影响大的危害食品安全犯罪活动。

   药品安全方面,《意见》指出,依法从严打击危害药品安全犯罪。重点打击、从严惩处以孕产妇、婴幼儿、儿童或者危重病人为主要使用对象,属于疫苗、血液制品、急救药品、注射剂药品,在自然灾害、事故灾难、公共卫生事件、社会安全事件等突发事件期间制售假药劣药,以及医疗机构及其工作人员明知是假药劣药而有偿提供给他人使用等恶劣情节的危害药品安全犯罪。

   关键词:生态保护

   《意见》指出,依法从严打击破坏生态环境资源犯罪。积极参与“七彩云南保护行动”,依法从严打击违法排污、非法占用农业用地、盗伐滥伐林木、非法采矿、非法捕杀珍贵濒危野生动物等犯罪活动,对破坏环境资源的重大刑事案件依法提起刑事附带民事诉讼,依法追究破坏环境资源行为人的法律责任。

   关键词:职务犯罪

   《意见》指出,要严肃查办发生在食品卫生、医疗保险、医药购销、健康养老、环境保护等重点领域、关键环节的贪污贿赂犯罪,确保国家政策顺利实施和国家惠民资金安全。

   突出查办重点岗位、关键部位人员贪污、挪用国家惠民资金,严重损害人民健康,失职渎职造成重大食品、药品、环境安全事故,以及走私食品药品背后的贪污贿赂渎职侵权等职务犯罪案件。同时,深入开展医药卫生、大病补助、合作医疗、农村环境整治等系列专项行动。

   【阅读延伸】

   严打食药领域犯罪幕后“保护伞”,云南检察机关两年查办30人

   云南省检察机关于2015年3月至2017年3月开展了为期两年的“危害食品药品安全犯罪专项立案监督活动”,两年里,全省检察机关共建议行政执法机关移送涉嫌危害食品药品安全犯罪案件30件38人,监督公安机关对危害食品药品安全犯罪立案侦查18件21人。

   同时,云南省检察机关严打食药领域犯罪背后的“保护伞”,2015年1月至2017年3月,共查办食药领域贪污贿赂犯罪案件12件15人,查办渎职犯罪13件15人。

   打击破坏生态环境资源犯罪方面,2015年1月至2017年3月,云南全省检察机关共批捕破坏环境资源案件849件1198人,起诉3004件4215人。此外,自2015年7月开展公益诉讼试点工作以来,云南省检查机关就一直将生态环境保护作为重点来抓,通过办案,共督促修复被损毁和违法占用林地、耕地2736.8亩,促成关停和整治造成环境污染的企业160家,催缴环境损害赔偿金、治理恢复费用200余万元。

   同时,云南检察机关严打破坏环境资源犯罪背后的“保护伞”,2015年1月至2017年3月,共查办生态环境领域贪污贿赂犯罪案件35件46人,查办渎职犯罪121件138人。(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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