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了《云南省深入开展旅游行业整治规范旅游市场秩序工作方案》。
1月10日,省旅游产业发展领导小组办公室和省人民政府新闻办公室召开新闻发布会,向全社会、全国旅游行业通报云南省旅游市场整治规范工作情况和下一步将要采取的措施。
整治旅游行业,规范旅游市场,云南将采取哪些措施?云报君为大家梳理了新闻发布会上的干货,一起来看看吧!
提升旅游服务质量 云南做了哪些事?
联合执法集中整治旅游市场突出问题
2016年,全省各级旅游旅游部门联合工商、交通、公安、质监等部门共开展联合检查行动2474次,出动执法人员3.1万人次,检查旅游企业9170家次,检查旅游从业人员4.9万人次。查处案件482起,罚款金额436.3万元。其中,处罚旅行社216起,处罚导游169起,进一步规范了旅游市场秩序,维护了游客合法权益。
强化措施 探索建立旅游市场综合监管机制
●推动建立各州市旅游市场监管综合调度指挥部,统一受理旅游投诉与举报,统筹调度本地区旅游市场综合监管工作。
●开展“5+2”旅游警察试点,在昆明市、大理州、丽江市、迪庆州、西双版纳州5个州市公安局设立旅游警察支队,在腾冲市、瑞丽市2个县级市公安局设立旅游警察大队。
●省高院和省旅游委联合发文推动旅游巡回法庭建设,通过设立旅游巡回法庭,深入景区就地简易程序处理解决旅游纠纷,切实维护游客的合法权益。
●在上述5州市工商局和2市市场监管局内设置旅游市场监管机构,进一步强化了重点地区工商旅游市场监管工作。
多措并举 创新旅游市场监管手段
●推进旅游标准化
●实施旅游标准合同
●加强理性消费宣传引导
●推动省级和16个州市旅游行政管理部门完成“局改委”实现全省旅游行政管理体制从单一部门推动向多部门联动、跨行业综合管理转变。
●出台《云南省导游归属管理及导游公司管理体制改革方案》,明确导游归属管理,推动导游公司转型为劳务派遣公司,由旅行社、导游公司与导游人员签订劳动合同,建立导游薪酬机制。
●召开了全省无障碍旅游现场工作会,形成了“云南省无障碍旅游丽江共识”,实施旅行社业务、导游服务、旅游车运营等全省无障碍的16项举措,推行云南旅游接待“一团一车一社一导”,有效提高游客满意度。
彻底整治旅游市场乱象 云南要怎么干?
《方案》明确提出,用半年左右时间,彻底整治全省旅游市场乱象,实现旅游市场秩序明显好转;改革完善管理体制机制,强化旅游行业监管,保障云南旅游健康发展。《方案》明确了八个方面的16项具体措施:
①禁止经营“不合理低价游”产品
●于2017年1月15日前,以省旅行社协会公布的全省主要旅游线路产品诚信指导价格为依据,对“不合理低价游”线上线下产品全部清理下架。
●全面禁止旅行社经营“不合理低价游”产品,组织、接待“不合理低价游”团队。对经营“不合理低价游”产品,发现一起,查处一起。
●完善旅行社接待服务规范,修订旅行社等级评定标准,出台旅行社质量考核办法,引导旅行社摒弃低价、同质、恶性竞争的经营模式,构建新的核心竞争力,走品质化、高端化、特色化可持续发展之路,全面推进旅行社转型发展。
②禁止价格欺诈行为
●2017年2月28日前对旅游购物企业销售假冒伪劣商品、以次充好、价格欺诈等违法违规经营行为进行集中检查,对发现的问题逐一整改,对存在突出问题的勒令停业整顿。
●2017年1月31日前对达不到旅游购物场所基本标准和必备条件,游客多次投诉,确实存在价格欺诈行为的旅游购物场所,一律取消接待旅游团队资格。
●2017年6月30日前督促旅游购物企业销售旅游商品向游客出具电子发票,作为游客投诉、索赔、退货的有效凭证的工作。全省旅游购物企业统一安装电子税控系统,防止旅游购物企业虚高价格、欺骗消费者和逃税漏税。推行“一店一票”制,旅游购物店须提供与其名称一致的税务发票。
●实行游客在全省统一认定的旅游购物企业购物,如对所购物品不满意,30天内可无理由退货。建立旅游购物企业商品质量保证金制度,为游客30天退货提供保障。设立云南旅游购物退货中心,代理购物企业向退货游客进行先行赔付,方便游客及时退货、集中退货、一站式退货。
③禁止强迫及变相强迫消费行为
●2017年1月31日前对导游司陪人员向游客进行虚假宣传,诱导游客购物或强迫及变相强迫游客消费等行为,进行集中检查,对于多次发生的、影响恶劣的进行重点整治。
●2017年6月30日前完成在全省旅游客运车辆、购物店、有关景点及购物场所安装视频监控设备,开展实时监控,防止强制推销、诱导购买及强迫消费等违法违规行为。
④禁止旅游市场垄断行为
●2017年4月30日前完成重点整治限制外地旅游企业和从业人员进入当地开展合法经营和服务,旅游经营者或行业协会组织以各种方式形成垄断,机关单位和人员直接或间接参与旅游经营并用不正当竞争手段扰乱旅游市场正常秩序等行为,大力推进无障碍旅游。
⑤查处一批典型案件
●2017年1月31日对在整治和检查中发现的违法违规案件,国家旅游局移交我省查办的案件,集中力量快查快办,限时办结;重大案件由省旅游发展委牵头督办,确保件件有结果。
●2017年1月31日前对我省办理的重大案件中,涉及其他省(区、市)旅行社的案件线索,请求国家旅游局协调督查督办,推动案件尽快办结。
●2017年4月30日前对旅游企业之间相互勾结,通过虚高商品价格并从中非法牟利的,按照欺诈行为、商业贿赂等有关法规查处。在查办案件中发现涉及国家公职人员违纪违规的问题,交纪检监察部门依法依纪严肃处理;涉嫌违法犯罪问题交司法机关处理。
⑥深化导游体制改革,加强导游管理
●2017年6月30日前,围绕国家导游管理体制改革法治化、市场化目标,制定出台我省导游管理办法,对导游人员进行分类管理。加强导游人员动态管理,健全完善导游人员准入、退出机制。建立导游管理信息平台和网上评价制度。加强导游人员培训,提高业务素质和服务水平,着力培养一批高水平优秀导游。●鼓励旅行社与导游签订劳动合同,建立合理的导游薪酬机制和派遣制度,推进导游归属管理。
⑦深化行业协会改革,加强行业自律
●2017年6月30日前研究出台旅游行业协会改革方案,明确协会职能,完善组织体系,健全自律机制,重点开展行业标准、规范的制定,企业的认证、评级研究,协商重大系统性问题,构建良好行业生态。充分发挥行业协会在规范旅游市场秩序中的积极作用。
⑧深化执法体制改革,加强综合监管
●2017年6月30日前健全全省旅游投诉统一受理机制,推行首办责任制,实现旅游投诉同一窗口受理办结。加强旅游执法队伍建设,完善旅游执法体系,充分发挥工商、质监等专业执法部门作用。健全旅游市场综合监管机制,推广县级旅游市场监管综合执法,加快旅游市场监管综合调度指挥中心及电子监管平台建设,提高综合执法效率。加强旅游警察队伍建设,制定旅游警察执法指南,总结推广试点经验,构建快速出警处理机制。在重点地区探索设立旅游巡回法庭,构建矛盾化解和纠纷调处机制,及时、就地解决旅游矛盾纠纷。
云南日报记者:储东华 朱海
整治旅游行业规范旅游市场 云南将采取哪些措施? -
昆明01:31 11.01.2017 旅游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