整治“不合理低价游”取得阶段性成果 专项行动由“浅水区”向“深水区”推进

03.12.2016  01:35

              自11月4日全省召开整治“不合理低价游”专项行动动员大会以来,各州市按照国家旅游局要求及省旅游产业发展领导小组工作部署,在前期对旅游购物市场“高定价、高回扣”等突出问题开展整治基础上,加大对“不合理低价游”等违法违规经营行为的查处打击力度。2016年11月21日至29日,国家旅游局组成联合督查检查组赴云南开展联合督查行动,按照“组团社和地接社同步治理、目的地和客源地同步排查、线上线下旅游企业同步清理、集中整治与常态机制同步推进”的四个同步举措,对旅游市场秩序进行了一次大检查。
          此次国家旅游局联合督查检查行动,是在“全国一盘棋”的大背景下,从国家到省市区各级旅游行政执法部门上下联动、横向协作、综合治理的整治“不合理低价游”联合行动。国家旅游局于近期对云南联合督查行动情况进行小结,通报了一批调查发现的案件线索并督促相关省市区立案处理。其中,云南省有65家旅游企业涉嫌违法违规行为,已立案做进一步的调查处理;有35条涉嫌“不合理低价游”线索,涉及16个省外的部分组团社和线上旅游企业,已移交相关省市区做进一步调查。对涉及到云南地接社和省外组团社的问题将作为同一案件并案处理。当前,随着专项整治行动由“浅水区”向“深水区”不断推进,云南省整治“不合理低价游”专项行动取得阶段性成果。
            11月30日,云南省旅游发展委员会按照既定工作部署,推动云南省旅游商会正式成立“云南省旅游购物退货监理中心”,郑重承诺团体游客在经等级评定的购物场所购物不满意,30天内可无理由退款退货。此举是省旅游发展委员会推动旅游市场整治工作持续深入,建立“标本兼治”旅游市场长效监管机制的重要举措之一。后续还将按照国家旅游局和省委、省政府领导要求,陆续出台一系列措施,确保云南省开展“不合理低价游”整治专项行动取得实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