整治“不合理低价游”专项会议简报

15.11.2016  21:32
  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旅游市场综合监管的通知》(国办发〔2016〕5号)和《国家旅游局关于组织开展整治“不合理低价游”专项行动的通知》(旅发〔2016〕136号)文件要求,我省下发了《云南省旅游产业发展领导小组关于印发云南省整治“不合理低价游”专项行动方案的通知》(云旅产业〔2016〕1号)。在全省开展整治“不合理低价游”专项行动的同时,省旅游发展委再次召集全省60家出境游组团社负责人召开了整治“不合理低价游”专项会议。省旅游发展委马迎春副主任出席会议,通报了全省整治“不合理低价游”专项行动开展情况并强调了此次专项行动的重要意义。

  行业管理处负责人会上强调不允许发布虚假宣传旅游信息,误导游客消费;不允许以不合理的低价组织旅游活动,诱骗游客;不允许通过安排购物或者另行付费旅游项目获取不正当利益等行为。必须严格履行与游客签订的合同,如出现旅行社不与游客签订合同、签订虚假合同或不严格履行合同的现象,将按相关法律法规从严惩处。各出境游组团社负责人均承诺不出现任何违法违规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