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教育局:外来务工者随迁子女月底前办理临时居住证

12.02.2015  09:33

    和去年一样,今年外来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在昆明入学仍需要备齐“三证”,即:在昆务工证明、居住证明、身份证明。持有《昆明市临时居住证》的,办理时间须是2015年2月28日前。昨日,市教育局提醒家长,为保证孩子顺利报名、入学,没有临时居住证的请及时到居住地派出所办理。

    来昆务工人员随迁子女符合小学就学年龄规定,需要在昆明就读的,报名时应提供以下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在昆务工证明: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在昆务工的相关证明(劳动合同、营业执照、务工地社区出具的务工证明等其中一种)。居住证明:在昆居住地派出所签发的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的《昆明市居住证》或半年以上的《昆明市临时居住证》;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在昆的实际居住地相关证明(房产证、购房合同、租房合同等其中一种)。身份证明: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及其子女户口簿;适龄儿童户籍所在地乡、镇政府或县级教育行政部门出具的同意在昆明就读证明(就学联系函)。超过法定入学年龄的外来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入学须提供户籍所在地县级教育行政部门出具的缓学证明。

    家长需要特别注意的是,报名时所持《昆明市临时居住证》的办理时间须在2015年2月28日前,请随迁子女家长尽快办理。

    市教育局对外公布了咨询电话:五华区教育局64193662,盘龙区教育局63163940,官渡区教育局67199505,西山区教育局68226231,呈贡区教育局67478393,高新区教育局68155183,度假区教育局68093847,经开区教育局68163065,市教育局63135518。(昆明日报 记者张丽亚)

编辑:陈盈盈责任编辑:徐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