富民教育局:和风细雨转化不合格党员

06.04.2015  01:59

    富民县日前处置17名不合格党员,县教育系统的2名党员也因工作时擅离职守、工作表现差等接受处理。接受处置并不等于被组织放弃,富民县教育局随后出台相关规定,对受处理党员进行跟踪教育,帮助其正确认识并改正错误。

    富民县教育局采取支部谈话等措施帮助受处理党员,处分决定下达两周内,受处理党员所在党支部指定1—2名支部委员与被处理党员进行谈话,及时指出受处理党员所犯错误,鼓励受处理党员正确对待组织的处理,并勇于改正错误。被指定的谈话人非常关注受处理党员的思想动态、工作表现,每季度定期将把与受处理党员的谈话情况向党支部进行汇报。

    此外,处分决定下达一个月内,该局党委按要求要对受处理党员所在党支部和受处理党员进行回访,了解受处理党员所在党支部相关的工作和受处理党员思想动态、现实表现等情况,从思想、学习、工作、履行党员权利和义务等方面提出要求,有针对性地进行教育帮助。

    处分期满后,受处理党员所在党支部要通过听取本人思想情况汇报、基层群众意见和组织党员进行评议等形式,对受处理党员的思想、学习、工作和履行党员权利和义务等情况进行总体评估。仍存在问题,将继续进行教育帮助。同时对受处置不合格党员平等对待。处分期满,学校在岗位聘任、履职晋级、评先推优等方面均与其他党员、教职工同等对待。(昆明日报通讯员郭晓龙 记者田潇波)

编辑:孙红亮责任编辑:徐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