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沧市教育局发文部署教育系统消防安全大检查工作
近日,临沧市教育局下发了《临沧市教育局关于教育系统消防安全大检查工作方案》,在全市教育系统开展消防安全大检查工作,预防和减少火灾事故的发生。
《方案》明确了工作任务。按照“全覆盖、零容忍、严执法、重实效”的要求,坚持“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的原则,全面开展消防安全大检查,深入排查治理各类消防安全隐患,坚决预防和遏制校园火灾事故发生,全力维护校园安全稳定。组织领导。
《方案》明确了组织机构。市教育局成立了以局长任组长,分管安全工作的市政府督导主任任副组长,各科室负责人为成员的消防安全大检查的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学校安全科,负责对消防安全工作的指导、组织协调和督促检查。
《方案》明确工作要求。一是提高认识,加强领导。各县(区)教育局、学校要立即行动起来,成立专门工作机构,实施统一指挥调度,建立健全信息沟通和联动机制。开展内部消防安全普查,督促所属学校、幼儿园自觉整改火灾隐患和消防安全违法行为。二是深入排查,切实整改隐患。各级各类学校要切实将消防安全大检查作为维护公共安全的重要举措,加大检查力度,最大限度扩展消防监管力量覆盖范围。深入推进消防安全“户籍化”管理,明确消防安全管理人员,落实岗位消防职责,加强建筑消防设施维护保养,建立工作台账,做到单位场所底数清楚,火灾隐患明确,责任整改落实。三是强化宣传,营造声势。各级各类学校要积极开展消防安全宣传教育,广泛宣传消防法规和消防常识,加强自身安全防范,提高广大师生消防安全意识。要积极参与“生命通道体验活动”,围绕“畅通生命通道,增强自救技能”主题,广泛动员师生对自己工作、学习、生活场所的疏散通道、安全出口进行消防安全疏散体验。四是依法行政,落实责任。各县(区)教育局、学校要主动配合当地公安机关和消防部门对校园消防大检查的执法检查,消防部门将依据职责,对排查发现的或者隐患和违法行为进行督促整改,对拒不整改和整改不到位的进行铁腕打击,依法查处,全市教育系统各级领导干部要分片包干、跟踪问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