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省教育厅负责人:只有初三和高三能周六补课

07.11.2014  12:02

6日,省教育厅副厅长王建颖率各部门负责人做客“金色热线”,就学生家长关心的问题做出解答。

杨先生反映,自家孩子在昆明官渡区某学校上初二,11月初学校要求缴纳300元补课费,他希望省教育厅处理一下这个问题。省教育厅副厅长王建颖表示,这是绝对不允许的,为切实减轻中小学生负担,从教育部到教育厅,在2009年和2010年都反复下发过文件,无论是公立学校还是私立学校,坚决制止中小学利用休息时间或者放学时间为学生补课,更是明令禁止学校以补课为名收取费用。如果该学校确实违规收取补课费用,省教育厅将严肃查处并追究责任。

针对毕业班,我省考虑到初三和高三面临着中考和高考,出台了一个政策,允许周六可以补课。为达到减负,省教育厅要求五六年级学生课外书面作业每天控制在1小时以内。”王建颖补充。

马龙县马龙乡的杨先生打进热线反映,马龙乡某小学六年级的孩子作业量比较大,学生有时需要利用午休时间写作业。对此,王建颖介绍,根据规定,小学六年级的课外作业量不得超过60分钟。如果的确超量,将对学校进行检查。

据了解,云南省教育厅2009年下发的《切实减轻中小学生负担全面提高教育质量的办法》对中小学生作业量做出明确规定:义务教育阶段一二年级书面作业当堂课内完成,三四年级学生每天全部学科的课外作业完成时间不超过30分钟,五年级不超过45分钟,六年级不超过60分钟,七八年级不超过90分钟,九年级不超过120分钟;普通高中一二年级不超过120分钟,三年级不超过150分钟。(昆明日报 记者李丹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