昆明拟出台措施规范校外培训机构 市教育体育局昨举行听证会征求意见

14.10.2019  02:56

昨日,昆明市教育体育局举行了《关于规范校外培训机构发展的实施意见(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意见》)听证会。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规范校外培训机构发展的意见》和云南省人民政府《关于鼓励社会力量兴办教育促进民办教育健康发展的实施意见》,昆明市拟定《意见》就是为了建立完善校外培训机构监管机制,形成校内外协同育人的良好局面。

意见》涵盖了规范校外培训机构的指导思想、主要目标、主要工作、保障措施等内容。其中,对校外培训机构行业准入、办学场地、师资条件、审批权限、登记年检、培训行为、收费管理和宣传等方面都有具体的要求。

本次听证会广泛听取社会各界的意见和建议,保障了公众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省人大代表田伦涛认为,《意见》涉及的培训结束时间、培训行为、收费等很多具体措施,符合实际需要,对于校外培训机构具备有效的规范作用,也能提升家长对校外培训机构的信任度。

针对《意见》,不少听证代表还结合实际,提出了诸多建设性意见。云南民族大学体育学院副教授杨进发建议,目前许多体育培训机构的管理很不规范,《意见》是否能纳入对体育培训机构的规范内容,如一些体育培训机构的教师没有教师资格证但有教练证,是否能参与培训工作。

西山区教育体育局社会教育科科长张泳建议,目前拟定的《意见》主要是针对线下实体校外培训机构,但现在有很多线上教育机构,希望《意见》能增加针对线上教育机构的相关规范内容。同时,对于《意见》中提到的“不得使用居民住宅作为办学场所”,目前昆明还有很多涉农街道办事处和社区,这些地方的培训机构大多只能选择村民自建房作为培训场地,应该把这方面的问题也考虑进去,对《意见》的内容进行调整。

针对听证代表提出的意见和建议,听证会决策发言人、昆明教育体育局副局长蒋坚桥表示,将积极采纳并完善《意见》,待《意见》发布后,昆明市便有一个统一的标准,来规范校外培训机构。(昆明日报 记者蔡晓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