私收25人16万学车费 昆明“退役”教练玩失踪
昆明男子欧某曾是一名驾驶员培训教练,但其教练证过期后,他仍打着驾校的名义,私自在昆明某职业学院招收驾培学员,共收取25名学生16.53万元学车费后,未安排学员上车培训,而是把这些钱用于还债和赌博,之后玩起了“失踪”。落网后,欧某因涉嫌合同诈骗罪,被官渡区检察院提起公诉。昨日上午,官渡区法院公开审理此案。
教练证过期 聘教练带学员
38岁的欧某曾是驾驶员培训教练,凭借对这一行业的熟悉,2011年他开始“自立门户”,购买了一辆教练车的经营权,挂靠在昆明某驾校名下。因欧某驾驶员培训教练证已过期,欧某聘请教练来带学员学车,自己则负责对外招生,办理学员的报名手续。
从2012年年初开始,欧某冒充昆明某驾校教练员的身份,私自在昆明某职业技术学院招收学员,收取每名学员6000元至7000元不等的学费。因为该职业学院位置偏远,欧某承诺来回接送,不少学生主动找他报名。
一开始,欧某如约将招收的学员陆续安排在自己的教练车上,由其他教练员带着学员们学车,也有学员拿到了驾照。
答应学员退款 却玩起“失踪”
自2012年11月至2013年3月期间,欧某陆续与该学院学生李某、施某等25名学生签订了驾培合同,共收取了16.53万元学费,却迟迟未安排这些学员上车。收到的学费,欧某也没有交到驾校,而是用来还债或挥霍,甚至到澳门赌博。
学费交了,一直等不到学车的音信,不少学生致电欧某询问,但欧某总以各种理由推诿。无奈之下,有学员联系欧某要求退换学费,欧某一面答应学员可以全额退款,一面却玩起了“失踪”。
发现受骗后,学生向公安机关报了案。今年3月4日,躲避了1年多的欧某在学府路一家快捷酒店被抓。欧某因涉嫌合同诈骗罪,同日被官渡公安分局刑拘。
退还受害学生15.33万学车费
公诉机关认为,欧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在签订、履行合同过程中,骗取受害人财物,数额较大,其行为触犯刑法,应当以合同诈骗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昨天庭审中,欧某说,自己的初忠并不是想骗学生的学车费,他在该学院招收学员后,都是安排在自己的教练车上学车,或是安排给其他教练车的教练带。但从2013年开始,驾校的政策突然调整了,每辆车上学员人数有所限制,学出来一个才能新补进一个。因此,他在该学院招收的学员大量积压,没办法安排学车。
虽然已有不少学生没办法安排上车,可2013年3月欧某仍到该学院再次收取其他学生的学车费。
欧某称,因为有一部分钱已经被他用于还债,在他这次收取学费后,到银行存钱的过程中,钱又丢了一部分。他想通过赌博来把钱赢回来,于是就去了几次澳门,结果把钱都输光了,还欠了一屁股债。
欧某称,他也在争取积极配合还钱,将教练车的经营权抵押借款,又将房屋售出,退还了受害学生15.33万元学车费。
9日,法庭未当庭宣判此案。(都市时报 记者林舒佳)
编辑:赵艳芳责任编辑:徐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