烟台在职教师必须自觉拒绝有偿补课 举报电话公布

25.01.2016  20:40

    今日起,我市中小学正式进入为期5周的寒假阶段,高中学校将于下周一起放假。由于寒假期间正值春节,教育部门提醒家长,孩子出门串亲戚、外出游玩要格外注意安全。为丰富假期生活,“社会大课堂”活动继续进行,中小学生可根据实际情况参加四类实践活动。

    高中学校本周末两天上课

    根据教育部门发布的假期安排,我市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实行“寒假5周+暑假7周”、普通高中学校“寒假3周+暑假7周”的假期制度。具体而言,2015-2016学年度,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寒假放假时间为2016年1月25日(农历腊月十六)至2月28日(正月廿一),2月29日开学;普通高中学校放假时间为2016年2月1日(农历腊月廿三)至2月23日(正月十六),2月24日开学,其中2月22日、2月23日放假调休,1月30日(周六)、1月31日(周日)上课。

    在一个多月的寒假期间,中小学生要切记出行安全,并可参加四大类实践活动,即资料搜集、实地考察、问卷调查、参观、访谈、实验等系列研究性学习活动;环保活动的策划、方案设计、环保设施设备的改造改良、小型环保产品的发明制作;深入相关“社会大课堂”主题场馆、有关基地部门(如气象、卫生、环保等)开展社会调查;创作漫画、科幻画、动漫作品、DV短剧活动等等。中小学生可以根据活动情况在一定范围开展成果展示交流、社区服务宣传。还可以向同学、家长乃至社会发出环保倡议书,倡议不放烟花爆竹、节假日环保出行等,以学生独特的视角、稚嫩的心灵和创意行动感染家长、亲友、同学,共建和谐美好家园。

    综合实践活动的成果形式不拘一格,可以是一篇研究论文、一份调查报告、一件模型(作品)、一块展板、一个PPT作品、一份网页设计、一场主题演讲、一封倡议书信、一份给相关部门的建议书、一本笔记(日记)、一部环保行动纪录片、一幅科幻画、一项活动设计方案、一个公民教育实践活动案例、一篇活动感悟等等。据了解,各中小学生本次活动的开展情况及成果将纳入学生综合素质评价;优秀成果可以推荐参加县市区级优秀活动成果评选;特别突出的可参加全市首届中小学生综合实践活动成果展评活动。

    在职教师自觉拒绝有偿补课

    每年假期,有偿补课都是舆论关注的焦点。为此,市教育局特别下发通知,要求在职教师必须自觉拒绝有偿补课,各县市区教育行政部门和各级各类学校将有偿补课作为违反师德行为的重要方面予以着重监查,将监查结果与本学校师德考核优秀等次比例动态调整直接挂钩;严格落实我市中小学校长职级评审认定办法规定,学校在师德建设方面出现社会影响较大的责任事件,校长在职级评审时对其职级视情节予以降级或降档处理。对违反规定的教职员工,一经查实,不论人数多少、时间长短、校内或校外,都要对当事人视情节轻重给予严肃处理:当年师德考核和年度考核不合格,取消当年晋升教师专业技术职务和评先树优的资格;情节严重,影响极大的,由教育行政部门给予相应的行政处分,并取消其教师资格;当事人为中共党员的,还要根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予以党纪处分。

    对发生违规行为的县市区和学校,市教育局将实行“一案双查”,不仅追究当事人的责任,还追究学校和教育部门负责人的领导责任。另外,市教育局要求各县市区教育行政部门、各级各类学校和全体在职教师继续做好公开承诺,畅通监督举报渠道,主动接受社会监督。市教育局监督举报电话:在职中小学教师有偿补课举报电话:2118667,2101861(人事科);学校组织有偿补课举报电话:2118675(基础教育科);市纪委教育工委举报电话:2118671;举报邮箱:[email protected]。(YMG记者 庞磊)

编辑:赵艳芳责任编辑:徐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