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沧市森林生态效益补偿责任制通过省级考核

29.07.2016  19:10

为加强森林生态效益补偿资金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益,全面落实公益林管护责任,7月17日至26日,省林业厅、省财政厅组成检查考核组对临沧市2015年度《云南省实施森林生态效益补偿工作责任状》《云南省实施森林生态效益补偿资金管理责任状》完成和落实情况进行全面检查考核。

检查考核组通过查阅相关档案资料,召开座谈会,深入基层一线走访管护责任单位、管护人员以及林权权益人、深入林区实地调查等方式,按照《云南省森林生态效益补偿责任制考核办法》规定的考核内容、指标及评价标准,对临沧市公益林管护任务完成情况、责任落实情况进行全面检查考核。

检查考核组对临沧市2015年度生态效益补偿责任制工作取得的成绩给予了充分肯定,认为临沧市公益林管护工作领导重视,措施得力;公益林管护体系完善,责任落实到位;财务管理规范,补偿资金拨付、兑现及时;档案资料齐备规范,全市公益林资源管护效果较好,林权权益人及社会满意度高。但同时也指出,临沧市还存在部分地区护林员队伍不稳定、文化水平较底、巡山记录过于简单、天数不足等情况,县级对管护人员专业培训力度不够,宣传形式单一等问题,对此检查考核组提出了相应的解决意见和建议。

信息来源(单位名称):临沧市林业局 | 作者:李熊光 | 栏目编辑:李姣 | 栏目审核: 陈元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