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政府发文部署夏季消防安全检查工作
近日,省政府办公厅下发《关于进一步加强夏季消防安全工作的通知》,全面部署夏季消防检查工作,坚决杜绝重特大火灾尤其是群死群伤恶性火灾事故。
一是要深入开展夏季消防安全大检查。《通知》明确,各级政府要进一步健全组织领导,制定方案,组织相关部门,立即开展夏季消防安全大检查。督促乡(镇)人民政府和街道办事处落实监管责任,对农村、社区进行全覆盖排查。并严格落实对标检查制度,实行“实名制”火灾隐患排查整治,确保消防安全大检查不少一个环节、不漏一个单位、不放过一个问题和隐患。
二是要强化火灾隐患整治。《通知》强调,各地各部门对检查发现的火灾隐患和消防违法行为,要坚持“零容忍”态度,采取一切可采取的法律手段,坚决依法从严整治。对重大火灾隐患要严格落实立案销案、专家论证、挂牌督办和公示曝光制度,尤其是各级政府已挂牌督办的237处尚未整改的区域性火灾隐患和重大火灾隐患,必须督促涉及部门、单位明确整治责任和整治措施。同时,要进一步加强夏季消防宣传教育,强化消防安全培训,提高群众消防安全意识。
三是要加强公共消防基础设施建设。《通知》强调,各地要对照“十二五”消防发展规划,对消防队站、市政消火栓、消防通信、消防装备等公共消防设施“欠账”情况进行一次全面深入的摸底调查,对检查发现的问题,逐一列出清单,逐项制定整改和补建计划。并按照“一城一策、一镇一案、一村一计”的原则,在县级以上文物保护单位、78座历史文化名城名镇和所有传统村落全面开展消防安全达标建设。
四是要推进多种形式消防队伍建设。《通知》要求,各地要组织对政府专职消防队、企事业单位专职消防队和志愿消防队建设情况进行一次摸底调查,制定发展计划,确保年内65%的全国重点镇和50%的其他符合条件的乡镇建立政府专职消防队;加快推进公安派出所消防警组建设,确保年内75%的公安派出所建立消防警组,壮大基层消防力量,解决基层消防力量薄弱、隐患突出、防控体系断层的问题。
五是要严格落实消防安全责任。《通知》要求,各级各部门要切实履行消防安全监管责任,进一步加大对各行业、部门、系统和单位(场所)落实消防安全责任的督导检查力度。将夏季消防检查工作内容纳入政府政务督察内容,成立专项督导工作组,定期深入基层单位开展督导检查,对行动迟缓、工作不力、发生较大以上火灾事故的,实行责任倒查,严格追究有关领导和人员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