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省政府发布22名同志任免职通知 涉及多个部门

23.11.2016  10:06

  云南网讯 据云南省政府网站消息:11月22日,省政府门户网站发布了云政任〔2016〕84号、云政任〔2016〕85号、云政任〔2016〕86号、云政任〔2016〕87号、云政任〔2016〕88号任免职通知。通知共任免职22名同志,涉及公安、审计、食药监局等部门。

   关于李极明等五名同志任免职的通知

  省政府办公厅,省公安厅、审计厅、食品药品监管局:

  省人民政府决定:

  李极明 免去省人民政府副秘书长职务;

  陈川 任省公安厅警令部主任(副厅级);

  谢健 任省经济责任审计局局长;

  吴绍吉 免去省经济责任审计局局长职务;

  林玉孝 任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副局长,免去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食品安全总监职务。

   关于周游斌同志任职的通知

  省交通运输厅:

  省人民政府决定:

  周游斌 任省交通运输厅副厅长(挂职一年)。

   关于刘功华等六名同志任免职的通知

  省公安厅,云南师范大学、昆明医科大学、云南中医学院、红河学院、保山学院、曲靖医学高等专科学校、保山中医药高等专科学校:

  省人民政府决定:

  刘功华 免去省公安厅警令部主任职务;

  安学斌 任云南师范大学副校长,免去红河学院副院长职务;

  李铭 任昆明医科大学副校长,免去保山中医药高等专科学校校长职务;

  祁苑红 任云南中医学院副院长,免去保山学院副院长职务;

  王明琼 任曲靖医学高等专科学校校长;

  巴春生 免去曲靖医学高等专科学校校长职务。

   关于程赫明等九名同志保留待遇的通知

  昆明理工大学、云南师范大学、云南中医学院、云南开放大学、昆明学院、大理大学、玉溪师范学院、红河学院:

  省人民政府决定:

  程赫明 免去昆明理工大学副校长职务,保留副校级待遇;

  原一川 免去云南师范大学副校长职务,保留副校级待遇;

  李莹 免去云南中医学院副院长职务,保留副院级待遇;

  张平 免去云南开放大学副校长职务,保留副校级待遇;

  李翔 免去昆明学院副院长职务,保留副院级待遇;

  杨树元 免去大理大学副校长职务,保留副校级待遇;

  高卫国 免去玉溪师范学院副院长职务,保留副院级待遇;

  戴志福 免去红河学院副院长职务,保留副院级待遇;

  陈灿 免去红河学院副院长职务,保留副院级待遇。

   关于胡盛寿同志任职的通知

  省阜外心血管病医院:

  省人民政府决定:

  胡盛寿 聘任为省阜外心血管病医院总院长(聘期五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