昭通改革红利惠农民 一年完成35项改革事项
去年以来,昭通市紧扣中央、省委关于推进全面深化农村改革的决策部署,围绕农业强农村美农民富的目标,进一步激发农业农村发展活力,为昭通经济社会发展提供了强有力的支撑,广大农民群众享受到改革带来的红利。
一年多来,昭通市抓牢土地确权颁证、土地经营权流转、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培育、农村金融制度创新、美丽乡村建设、扶贫开发攻坚等工作,共启动95项改革事项,完成35项,推行37项改革成果,有60项跨年改革任务正在有序推进,形成了一批可检查、可量化的阶段性成果。
至2014年底,昭通市通过转包、出租、转让、互换、入股等形式累计流转土地经营权53.38万亩,今年新增流转面积1.78万亩。同时,创新农业科技服务体系,7个县建立了县级农村土地承包经营纠纷仲裁庭,9个县成立了土地纠纷仲裁委员会解决乡村调解不了的农村土地承包经营纠纷。随着土地活力的不断激活,农民组织化程度进一步提高,发展农民专业合作社704个,全市累计登记注册的合作社达到2119个,加入合作社的农户约9.5万户,占从事农业经营农户总数的7.9%。创建10个国家级示范社、19个省级示范社、25个市级示范社,全市省级示范社累计达到49个,市级示范社累计达到70个。
市县两级林业部门组建了林权管理服务中心,建立了林权综合管理及社会化服务体系,搭建了信息服务平台,开设了服务窗口,开展了林权登记、林权流转、林权抵押贷款登记等社会化服务,为社会公众提供了规范有序的林权服务。水利改革方面,紧紧围绕水利投融资、水利工程建设管理、严格水资源管理等重点内容,全面推进水利各项改革工作。针对水利建设市、县配套资金难到位问题,启动实施了昭阳黑石罗、大关太华2件中型和永善大板厂、盐津板厂沟2件小㈠型水库项目BT建设模式,切实缓解了这些水库工程建设地方配套资金难题。采取“承包、租赁、拍卖、用水合作组织和委托管理”等方式,完成了全市13.34万件小型水利工程管理改革,发放产权证13.01万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