昭通市“四个到位” 稳步推进改革完善被征地农民养老保障政策试点工作

09.03.2018  15:41

昭通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高度重视、高位推动改革完善被征地农民养老保障政策试点工作,全力确保组织领导、政策宣传、政策措施、基金管理“四个到位”,促使试点县改革完善被征地农民养老保障试点工作稳步推进。

组织领导到位。 指导盐津县根据《昭通市被征地农民养老保险实施方案》的工作要求,成立由县委、县政府统一领导的改革完善被征地农民养老保障政策试点工作领导小组,县公安、财政、劳动保障、国土、农经、各乡镇为成员单位。建立了由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统筹协调,各乡(镇)及发展改革、财政、审计、国土资源、农业、公安等部门各司其职、密切配合的工作协调机制,通力协作,形成强有力的组织保障。

政策宣传到位。 通过电视、标语、短信、公告、微信、QQ、综合服务平台等多种渠道进行相关政策的宣传,努力使相关政策家喻户晓、人人皆知。对全县范围内实施的涉及失地农户的各类项目,通过到村到户走访座谈,进行政策讲解,引导符合政策农户参加被征地农民参加养老保险。

政策措施到位。 印发了改革完善被征地农民基本养老保障政策实施方案和补助办法,明确了全县被征地农民的保障对象,补助标准,拟定了工作步骤,细化了各个部门的职能职责,做到各环节紧密衔接,确保各项工作有序推进。

基金管理到位。 县财政局设立被征地农民养老保障基金财政专户,根据国家土地级别每亩征收不低于2万元的资金缴入专户,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单独核算。

截止目前,开展试点的盐津县已有121名符合改革完善被征地农民基本养老保障政策的被征地农民获得政府补助54.48万元,其中22人已按月享受待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