奋力推动改革在新起点上实现新突破 为大理高质量跨越式发展提供新动能
本报讯(记者 陈耀) 8月9日下午,州委书记、州委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组长陈坚主持召开八届州委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第七次会议,传达学习中央和省委全面深化改革近期会议精神,研究全州全面深化改革相关工作。
会议传达学习了中央全面深化改革委员会和省委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近期会议精神。陈坚强调,全州上下要以习近平总书记全面深化改革相关重要指示要求作为谋划、推进、落实改革的根本遵循,切实把抓改革落实作为一项重大政治责任,高举改革大旗,突出问题导向,用改革的思维、改革的办法、改革的举措,努力破解制约和影响经济社会发展突出问题,推动改革在新起点上实现新突破,为大理高质量跨越式发展提供新动能。
会议审议并原则通过了《州委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工作规则》《州委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专项小组工作规则》《州委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工作细则》。会议强调,各级改革主体责任能否落实到位,决定全州全面深化改革成败。州委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各专项小组、州委改革办、州级职能部门和各县市要对应职责分工,压实主体责任,各司其职、各负其责,扎扎实实把全面深化改革不断推向深入。各级领导干部特别是党政一把手要切实履行好改革第一责任人职责,以上率下、亲力亲为,发挥好“关键少数”作用。
会议研究了深化城乡规划管理体制机制改革有关问题。会议要求,要抓住“州县两级规委会和规划部门运行管理”这个关键,全面加强党的领导,系统梳理规划体系,健全完善规则流程,统筹充实工作力量,不断强化绩效评估,实现规委会常态化运行、强力管理,规划部门专业化工作、精细化管理。要突出“规划体系构建和管理运行、项目规划审批、规划人才培养、规划综合执法”改革这四个重点,一项一项抓落实求突破。州纪委监委、州委组织部、州委改革办等职能部门要强化督促检查、跟踪问效、执纪问责,推动城乡规划管理体制机制改革责任真正落实到位。
州委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副组长杨健、袁丽娟、李雄、朱建斌、邹子卿以及领导小组成员、各专项小组负责人出席会议,州级相关部门负责人、各县市委书记等列席会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