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市出台《关于加强和改进新形势下档案工作的实施意见》

07.10.2014  18:05
 

        近日,杭州市委办、市政府办印发《关于加强和改进新形势下档案工作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意见》),这是指导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全市档案事业科学发展的纲领性文件。

        《意见》指出,档案工作是一项记录历史、传承文明、服务社会、造福人民的重要工作,各级党委、政府和各部门要充分认识加强和改进新形势下档案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为档案事业发展创造良好环境,各级档案部门要积极服务全面深化改革,着力推进档案工作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

        《意见》强调,要适应全面深化改革的新需要和档案工作发展的新变化,加快档案工作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的改革创新,夯实资源建设、安全管理、依法治档3个基础,实施档案馆基础设施建设、档案公共服务能力建设、档案信息化建设、档案文化建设和基层档案建设等10项主要任务,全面推进新形势下杭州档案工作新发展。

        《意见》的出台,对全市进一步加强对档案工作的领导、加大对档案事业的投入、强化档案干部队伍建设、营造档案工作良好氛围具有重要意义,对于推动全市档案事业再上新台阶,为东方品质之城、幸福和谐杭州建设将会发挥更大的作用。 

 

        原载于《中国档案报》2014年8月29日  总第2654期  第一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