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1日起台胞来往内地将免签 收费无变化
中国警察网讯 中国警察网记者从北京市公安局出入境管理总队了解到,随着两岸交流日益密切,两岸人员往来持续增长。2014年,来往大陆台胞达1073余万人次。为进一步简化台胞来往大陆入出境手续,7月1日起,公安机关实施取消台胞签注政策,不再办理台胞签注,口岸边检机关不再查验台胞签注。台胞持有效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简称台胞证)即可经开放口岸来往大陆并在大陆停居留,无需办理签注。同时,公安机关年内将实施电子台胞证。
台胞申请办理台胞证的渠道不变,从台湾地区、港澳地区申请来大陆的,可向由公安部出入境管理局派出或委托的有关机构申请;未持有效出入境证件直抵入境口岸的,可向口岸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机构申请一次出入境有效台胞证。在北京居住的台胞可向北京市公安局出入境管理局提出申请。
7月1日前,台胞仍需持有效的台胞证及签注来往大陆并在大陆停居留,请广大台胞关注政策实施情况,合理安排办证时间。
问:取消台胞签注后,台胞来往大陆有什么便利
答:自7月1日起,台湾居民持有效的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即可经开放口岸出入境大陆并在大陆停居留,无需办理签注,极大地便利了台胞来大陆从事旅游、就业、就学、投资、探亲访友等活动。此外,取消台胞签注政策实施后,台胞持有效的五年期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在具备自助查验条件的口岸边检机关备案后,可实现自助通关。
问:取消台胞签注后台胞证分类和有效期有何变化
答:根据7月1日生效实施的《国务院关于修改<中国公民往来台湾地区管理办法>的决定》规定,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分为五年多次出入境有效台胞证和三个月一次出入境有效台胞证两类。取消台胞签注后,持有5年多次出入境有效台胞证的台湾居民可在所持证件有效期内多次来往大陆并在大陆停留、居留。持有三个月一次入出境有效台胞证的台湾居民可一次入出境大陆并在3个月有效期内停留。
问:取消台胞签注后,申办台胞证的渠道有无变化
答:取消台胞签注后,现有申请办理台胞证的渠道总体不变。在北京居住的台胞可在北京市局出入境管理局接待大厅提出申请;未持有效出入境证件抵达入境口岸的,可向出入境管理局首都机场口岸签证大队申请办理三个月一次出入境有效台胞证。
问:取消签注政策实施前后,对台胞办理台胞证和签注有何影响
答:7月1日前,台胞需要来往大陆及在大陆停居留的,仍需按现行规定申请办理签注。7月1日起,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机构不再签发台胞签注,口岸边检机关不再查验台胞签注,台胞仅需持有有效台胞证即可来往大陆并在大陆停居留。请广大台胞在申办台胞证时,关注政策实施情况,合理安排办证时间。
问:取消台胞签注制度是否意味着台湾居民来大陆后可以无限期居留
答:《国务院关于修改<中国公民往来台湾地区管理办法>的决定》明确了台湾居民在大陆合法居留的法律义务,规定台湾居民“来大陆后应当在所持旅行证件有效期内按期离境。所持证件有效期即将届满需要继续居留的,应当申请换发”,并保留了原办法中有关逾期居留法律责任的规定。
问:办理台胞证的时间有什么变化
答:一般情况下,北京市局出入境管理局受理台胞证申请后,会在7个工作日内予以签发;台湾居民因探病、奔丧、诉讼、处理紧急商务等事由急于返回台湾的,可申请加急办理,无需额外缴纳加急手续费用。一般情况下,出入境管理局首都机场口岸签证大队办理三个月一次出入境台胞证不超过30分钟。
问:台胞入境大陆后,如何申请换发补发台胞证
答:台胞入境大陆后,所持五年期台胞证有效期不足6个月的,或所持台胞证损毁、遗失、被盗抢等情形的,在京可向市局出入境管理局申请换发、补发台胞证。持三个月一次出入境有效台胞证入境的台胞,可申请换发五年多次出入境有效台胞证。换发台胞证须提供申请表、照片、原台胞证、临时住宿登记等材料;补发台胞证需要提供申请表、照片、台湾身份证件和台湾地区出入境证件、丢失证明等申请材料。证件损毁至无法判断个人资料内容参照补发证件手续办理,并提供损坏证件及情况说明。
问:取消台胞签注后,办理台胞证如何收费
答:台胞证目前收费标准均由国务院价格主管部门和财政主管部门确定,取消台胞签注后收费没有变化。一次有效出入境台胞证每证50元(等价外汇)依据:[1993]价费字164号;换发5年有效台胞证每证250元、补发5年有效台胞证每证500元。依据:发改价格[2004]334号。具体收费标准可通过市公安局门户网站查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