丽江支队派出所消防工作驶入快车道

17.12.2015  13:07

  丽江支队以实现派出所消防工作“制度化、责任化、效能化、社会化”为重点,积极构筑多警联动的社会化火灾防控体系,全面提升派出所消防监督管理能力。
  健全机制,实现“制度化”。一是建立领导负责机制。各派出所切实统一思想认识,加强组织领导,建立了所长负总责,专职分管消防工作,负责部署和协调消防监督工作,专(兼)职民警具体负责开展消防监督执法工作,切实将消防工作纳入派出所工作的总体目标,做到与其他工作同计划、同部署、同落实,提升消防监督执法工作在派出所总体工作中的地位。二是建立信息联动机制。与各派出所建立了消防工作信息联动机制,派出所在开展消防监督执法工作过程中遇到的问题,积极与消防机构互通信息,及时将派出所在消防监督执法中遇到的新情况、新问题与支队、大队进行沟通。各大队派出消防监督人员参与派出所的消防监督执法工作,帮助解决工作中的问题,及时准确地掌握辖区内的消防工作动态情况。三是建立“全警联动”机制。消防部门联合辖区派出所,深入各企事业单位开展消防安全检查,建立健全各类消防工作台账,并定期复查核实,做到底数清、情况明,提高消防监督管理力度,有效净化社会消防安全环境,确保辖区消防安全。
  量化考评,实现“责任化”。一是建立考评制度。各派出所把消防管理工作与其它警务工作摆在同等重要的位置,纳入到派出所综合考评和派出所等级评定范畴,定期对完成责任目标情况进行考评。二是建立责任追究制度。按照有关规定,对工作失职的派出所消防监督管理人员给予行政处分,对严重失职、造成较大社会影响的,依法移交司法机关追究法律责任。三是建立一票否决制度。对因消防监督管理工作不落实,导致辖区发生亡人火灾事故或较大以上火灾事故的派出所及派出所民警,实行“一票否决”,取消年底评先评优的资格。
  系统培训,实现“效能化”。针对派出所民警对消防监督业务理论学习不深、能力普遍不高的“瓶颈”问题,支队积极开拓思路、创新教育模式,采用“因地制宜、因材施教”的培训方式,广泛采取以会代训、集体学习、民警自学等多种形式,加大对公安派出所民警消防业务的培训力度,指导民警如何查找火灾隐患,如何提出整改措施,如何填发法律文书,如何进行到期复查等知识,并通过查阅相关档案资料、询问派出所消防监督人员、实地抽查单位,帮助派出所民警查找和分析消防监督检查工作存在的问题,有效促进了派出所民警在开展消防监督检查中做到“知消防法律法规、知隐患整改、知执法程序”,做到摸底排查到位,督促整改到位,隐患消除到位,行政处罚到位,档案台帐完整,切实提高了派出所民警消防业务素质和消防监督管理能力。
  普及宣传,实现“社会化”。适时组织指导派出所开展消防宣传进社区、进学校、进家庭活动,根据不同季节和当地实际情况,制定防火宣传要点,运用多种宣传形式,广泛深入地向群众宣传国家消防法律、法规和消防安全知识,做到一旦发生火灾会报警、会扑救初期火灾、会疏散自救。结合辖区内部单位、行业、场所特点,在社区小巷内设置各类消防警示牌,张贴居民防火公约、消防公益广告和宣传画,悬挂消防宣传标语,设置消防安全知识咨询站,切实提高广大人民群众的消防安全意识和自防自救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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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标题:习近平主持召开中央全面深化改革委员会第二次公安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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