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将推广新农合DRGs支付 减轻群众医疗费用负担
6月7日,云南省卫计委在楚雄州禄丰县举办全省新农合按疾病诊断相关组(DRGs)支付方式培训班。记者从会议上获悉,云南将改革完善新农合费用支付方式,推广DRGs支付方式,以进一步减轻群众医疗费用负担。
据介绍,开展DRGs支付方式,即通过制定统一的疾病诊断分组及对应的定额支付标准,基本实现病种全覆盖和总额支付,让管理更加科学合理,有力促进了医疗机构加强医疗质量管理,主动降低成本,缩短住院天数,减少诱导性医疗费用支付,能更加有效地控制医疗费用。在遏制医疗费用不合理增长,减轻农村居民就医经济负担,合理利用卫生资源,促进医疗质量提高等方面具有明显成效。
省卫计委要求各地各级卫生计生部门通过改革完善新农合费用支付方式,使我省新农合管理运行机制进一步健全,费用支付方式更加科学合理,医疗费用不合理增长得到明显遏制。此外,在推进新农合DRGs支付方式改革的过程中,在推进县级公立医院补偿机制改革,取消医院药品加成,提高医疗服务价格的同时,使参合患者因医疗服务价格提高产生的费用主要通过新农合报销予以保障,不增加参合农村居民看病就医费用负担。“改革要做到统筹区域内机构、病种全覆盖,逐步对统筹区域内所有定点医疗机构及其所有病种全面实行DRGs支付方式改革,最大限度最大效能的发挥支付方式改革的综合作用。以最为合理的费用,为全省广大参合农村居民提供比较优质的医疗卫生服务,实现新农合制度的健康持续发展。”
会上,楚雄州禄丰县、大理州祥云县作了DRGs支付方式改革经验介绍交流并与参会代表进行了现场互动交流;全省16个州、市卫生计生委领导和新农合办负责人出席并到禄丰县人民医院进行了现场参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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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RGS支付制度:
疾病诊断相关组(DRGS)支付制度是指收集患者的病案首页信息,依据ICD-10编码和ICD-9-CM-3手术操作编码,将主要诊断、主要手术或操作相似的疾病合并分组,然后再考虑组内病例的年龄、合并症和并发症等可能影响医疗资源消耗的因素,将疾病组进一步细分为若干组,即为诊断相关组(DRGs)。
分完组后根据当年可用新农合基金、医疗机构次均住院费用、每一个DRGS组内病例的次均费用等在严格测算基础上,制定各级定点医疗机构各组疾病的付费标准,病人出院后按实际发生费用和规定补偿比例与医疗机构结算,经办机构按各组疾病规定的付费标准和规定补偿比例与医疗机构结算的一种付费方式。
目前,DRGs付费已成为当今世界公认的、比较先进的医疗费用支付方式之一,也是世界卫生组织极力推荐的一种医疗费用支付方式。
来源:云南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