买套二手房被“搭售”高额欠费 补交煤气费高达9200元
美编 合婉娴/画
陈女士最近在昆明市滇池路阳光花园小区买了一套二手房,还没来得及装修入住,却惹来一肚子烦恼,这房里等她补交的煤气费高达9200元!让她觉得最冤枉的是:这煤气她一点没用过,但最终的结果可能还是得由她全部承担。
无端欠下9200元煤气费
“我第一次买二手房,一点经验都没有,轻易地就信了中介和前房东,哪知道遇上了这样的事情。”陈女士说,因为这件事,她最近着急得觉都睡不着。
事情还得从头说起。不久前,陈女士高高兴兴买了一套房,和前房东办理了购房过户手续,并支付了中介费用。待交房时,前房东才告诉她煤气表上的智能卡找不到了,让她去补办一张。谁知补卡时,煤气公司说:如果要补办新的智能卡,须先把所欠的9200元煤气费缴清。陈女士认为这笔欠费应由前房东去缴清,随即通知了对方,结果前房东总是“今天推明天”地回避。
“房屋已过户,钱账都已经结清了,前房东避而不见,我一点办法都没有。”陈女士又找了中介协商,认为中介在卖房的时候没有完全尽责,将这样一个“烂摊子”落到了她头上,可中介的态度也是事不关己,甚至出了馊主意,让陈女士不去补办新卡,继续欠费使用煤气。
前房东“偷”出巨额欠费
昆明市现在有两大类煤气表,一种是普通煤气表,由住户逢抄表月将表上的数字抄到门口昆仑燃气公司贴着的表上,待工作人员抄表后再去交费;另一种是在普通煤气表上加装了智能器,要先在智能卡上预存费用才有煤气可用。陈女士所买房子的煤气表是后一种,按理说不会有欠费,为什么还有高达9200元的欠费呢?
“上世纪90年代启用智能煤气表,目的是为了满足用户不抄表的需求。”云南昆仑燃气公司新闻发言人方云告诉记者,现在全市100万户煤气用户中,大约有三成用户使用这种智能表,它的特点是,当充值的智能卡插入智能器完成识别后,供气阀门才会打开;待煤气费快用完时,智能器又会发出报警声提示用户该续费了。不过,一旦智能器损坏,就可能出现即便智能卡上已经没有费用,供气阀门也不会关闭,智能器也不会报警的情况。这样一来,即使没有交费,也一直有煤气可用。
陈女士就是遇上了这样的情况。按一个普通家庭一个月的用气量约25方来计算,9200元煤气费相当于5750方煤气,可以使用19年,也就是说不仅是卖房子给陈女士的前房东一直没有缴纳过煤气费,就连前前房东可能都有很长一段时间没有缴纳煤气费了。现在房子来到了陈女士名下,如果她不停止这样的盗用行为,所欠煤气费用只会越滚越多,待置换天然气时还是要结清;而如果她想现在就解决这个问题,就得有人先结清这笔欠费。这事究竟怎么解决,至今还悬而未决。
过户前先结清各类费用
方云说,陈女士所遇到的这笔欠费跨越了10多年,煤气费如果按时交纳一般每次不会超过百元,并不觉得是负担,可一旦日积月累,费用就相当可观了。
为此,他也提醒煤气用户们,如果家里使用的是智能煤气表,一旦发现已经有一段时间没有充煤气费了,就应该尽快拨打昆仑燃气服务电话96107,请工作人员上门检查是否是煤气表出故障了,千万不要累计费用到不可收拾的地步。即便家中使用的是普通煤气表,如果发现用气量异常或其他情况,也应尽快通知昆仑燃气的工作人员上门检查排除故障或危情。
经过这一次,陈女士也提醒其他准备购买二手房的朋友们:在买房过户之前,一定要求对方先结算清楚水电煤气费等各类费用,避免再遭遇她现在的困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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没交物管费物业来断电?
H女士前几天通过微博投诉了所居住的盛高大城物业公司企图擅自断他们家的电,原因是他们家因为不满物业的服务而拒交物业费。物业公司有这个权利吗?H女士告诉记者,他们家欠物业费快两年了,欠费原因是小区内车位无法解决,楼道里的玻璃坏了近一年也没人换,以及靠近二环的一侧一直没有安装隔音屏等。11月28日,H女士一家人正在看电视,听到外面有响动,没过多久就停电了,开门发现门外是物业的人断了电。不过碍于当场被发现,物业又恢复了供电。
对于H女士的这个反映,盛高大城物业服务中心项目经理熊先生说,他们并没有通过停供水电气等方式来迫使业主交纳物业费的行为。而且他知道物业服务中心是没有这个权利的,因为业主的电费都是抄表到户直接交给昆明市供电局的,与物业费没有关系。
那么,物业有权利擅自停供电吗?
●市供电局
直供用户不能擅自停电
用电户分为两种,直供用户和专供用户。如果是昆明市供电局的直供用户,在不欠电费的情况下,物业是不可以擅自停电的;如果是专供用户,物业费中可能包含着电费,情况就没有那么简单了。
而H女士家的电费是直接交给供电局的,属于直供用户,因此物业无权擅自断电。
市民如何区分自己家是直供用户还是专供用户?最简单的办法就是看是否跟供电局签过供用电合同,自家的电表上是否有“昆供资产”的印章,这样的用户就是直供用户。不过昆明市供电局相关人员也坦言,昆明市供电局没有执法权力,如果真的遇上物业擅自断电的行为,业主可以拨打昆明市供电局客服电话95598反映,再根据情况协商解决。
●律师说法
物业断电是不理性的
云南凌云律师事务所执行主任李春光说,对于直供用户,物业和业主之间不管存在什么样形式的合同关系,其权利和义务都是特定的,即便业主因为某些因素延迟交费,物业也只能通过合法途径来主张他的权益。擅自断电行为如果给业主造成相应的财产损害,物业还要承担相应的损害赔偿责任。因此,物业这样的蛮干行为是不理性的,合法权益要通过合法途径来寻求解决,否则自己权益难以得到保障,相反还可能让自己的权益损失扩大。
另一个层面而言,如果业主与物管之间有明确约定的交费条款,那么业主也有交费的义务。(春城晚报 记者陈洁)
编辑:上官艳君责任编辑:徐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