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援助审批事项进驻永德县综合服务平台

07.04.2017  19:49
    近日,临沧市永德县委组织部下发《关于进一步做好综合服务平台有关事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明确了进驻综合服务平台的40项为民服务事项,法律援助审批事项在列。《通知》对进一步加快推进综合服务平台运用,切实解决联系和服务群众“最后一公里”提出要求:一是完善基础数据。要求所辖乡镇要督促指导各行政村(社区)及时更新完善平台内的基础数据。二是明确业务人员。要求各乡(镇)、各部门要指定相应的办理业务人员,及时增设和分配好相应业务人员的帐号和审批权限的授权分配。三是落实业务指导。要求县级业务部门要切实抓好为民服务事项的业务指导,严格按照主管部门规定、行业标准和审核权限,坚持谁审核、谁负责的原则,严把审核关、程序关,确保依法合规办理事项。对进驻平台的40项审批事项,《通知》要求县级业务部门要下发文件明确要求,作出规范,确保进驻事项全部通过平台办理,杜绝纸质办理情况。《通知》明确规定了监督措施,要求县委组织部每月通报县级业务部门、乡(镇)通过综合服务平台为群众办理事项情况,根据办理情况对落后县区、部门进行诫勉谈话等处罚。
    2016年,省司法厅启动了在全省开展法律援助进“云岭先锋”基层综合服务平台项目,并将其列为2017年法律援助重点工作。目前,已在怒江州、大理州和昆明市的30个县(市、区),共258个乡(镇、街道办事处)的2848个村和社区开展试点,近千万群众在村和社区就能办理各项法律援助事项。永德县此次明文将法律援助审批事项纳入综合服务平台为民服务事项,是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两办”《关于完善法律援助制度的实施意见》的重要举措。通过积极推动逐步实现法律援助服务线上线下全覆盖,将进一步畅通为民服务渠道,进一步提高法律援助的质量和效率,让不会上网、不能上网的困难群众“足不出村”就能申办法律援助服务事项,真正解决“最后一公里”,服务“最远一家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