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两会]代表杨丽萍:提高生态公益林补偿标准 提高林农积极性
29.01.2016 01:01
本文来源: 云南网
云南网讯(记者 杨之辉)“建立多渠道的生态补偿机制,提高生态公益林补偿标准,加快林下经济发展,从而促进贫困群众加快实现脱贫。”省人大代表、宁洱县农业和科学技术局副局长杨丽萍建议加大对生态公益林造林的补偿力度,提高补偿标准,以提高林农和造林者对生态公益林保护和管理的积极性。
“目前生态公益林的补偿标准太低,导致林农对生态公益林的保护和管理积极性不断下降,森林质量和生态效应也明显下降。”杨丽萍表示,现行的生态公益林补助标准为每亩每年15元,不能从根本上解决林农的基本生产生活所需,从而挫伤林农保护公益林的积极性。
杨丽萍建议,进一步完善生态补偿机制推进生态扶贫,将生态公益林补助标准提升为每亩每年50元;政府每年按一定比例递增设立生态补偿专项资金,进行森林生态效益补偿反哺,实现绿色发展、共享发展。
杨丽萍认为,随着人们更加关心自身健康和食品安全,有机农畜产品存在巨大的市场需求和空间,这是全球化的大趋势,代表着人类食品消费的未来。解决食品安全问题是系统工程,而采取生态化方式生产有机食品,能够从源头上解决食品安全问题。
在她看来,把好山、好水、好空气升华为“高原出品”的绿色精华,与世人分享,是当前普洱发展高原特色农业的梦想,也是促进传统农业向现代农业加速转变,提升现代农业发展质量效益的重头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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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9.01.2016 01: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