昆明消协提醒:商家若夸大产品功效消费者有权退货
临近年关,又到消费旺季,昨天,昆明市消协发布了2014年四季度典型案例,当中涉及餐馆用餐、网购退货、美容、买玉等多件年关可能遇到的消费纠纷,请消费者以此为鉴。
吃米线摔伤 餐馆承担部分赔偿
李大妈在昆明某过桥城用餐,因饭店服务员刚拖过地,油渍湿滑的地面使其不慎摔倒,老人的家人协同餐馆服务人员送老人到医院治疗。
经医院会诊,老人右手粉碎性骨折,需进行三个阶段的手术。家人认为老人受伤是由于餐馆未提供符合人身安全的就餐环境所致,负有赔偿责任。多次与商家协商赔偿事宜遭拒,于是向五华消协科技园分会投诉,要求商家负责支付消费者李某手术费、护理费、营养补助费计2.3万元。
消协调查了解后认为,该店因刚拖过的地面湿滑造成用餐消费者滑倒,就餐大厅没有明显警示或服务人员的口头提示,确实存在安全隐患。为此,调解处理为李大妈第一阶段治疗各项费用由自己承担;第二、三阶段治疗期间手术费、护理费、营养费共计2.05万元由该过桥城负责支付。
磁疗床垫疗效不佳 商家退赔预付款
消费者投诉,在晋宁某床上用品店购买了一床某品牌磁疗床垫,价格为1.43万元。先交了7000元的预付款,使用该床垫一段时间后,消费者发现与经营者宣传的保健效果不符,前去该店与经营者协商退货、退款,双方协商未果,后起消费纠纷。
按《消法》规定,不得做引人误解的宣传,可一些经销商还夸大产品效果及疗效,已经构成虚假宣传,消费者有权索赔。因此,经协调本案经营者最终同意退还消费者已支付的现金7000元。
游客买玉现裂纹 商家全额退款
外地游客陈先生电话投诉,称其在昆明度假区某珠宝公司花1.4万元购买了一个翡翠挂件,购买后发现挂件有明显的裂纹,要求商家退货不果而发生消费纠纷。
消协调查后与商家协商,最终由商家退还消费者1.4万元人民币。
不过消协建议,玉石、珠宝首饰类商品不像黄金等贵金属有明确的定价,且商品专业性强,又有其自身的特殊性,出现像断裂、脱落等问题时很难判定是人为过失还是质量问题,使消费者碰到类似问题后维权困难。故建议消费者购买时理性消费,多从自己的实际需要出发,多比较,慎选择。同时要注意购买商品后务必索要购货凭证,以便在发生消费纠纷时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预付费遭遇退款难 消协出面退了
一消费者以预付款的方式在一美容美体店办理了一张美容卡,在卡内预存消费余额4.3万元,由于消费者搬离原住地,前来此店消费不方便,与该店协商要求退还卡上余额,但美容美体店坚决不退并与消费者产生纠纷。
消协认为,《消法》规定“经营者与消费者进行交易,应当遵循自愿、平等、公平、诚实信用的原则”,以及“消费者享有自主选择商品或者服务的权利”,因此,经营者将消费者预存消费的金额当作必定消费金额是不对的,消费者有权利自主选择是否再需要接受预存款经营者的服务。经协调,商家同意退还消费者美容卡内余额4.3万元。
抽奖模式是诱饵 一不小心就上钩
一消费者投诉称,其在位于官渡古镇金钢塔附近的某商场通过抽奖模式以800元购买了一件“原价”为9875元的金镶玉挂件,回家后觉得挂件不值这个价钱,便返回要求商家退货及赔偿未果,故投诉至官渡区消协。
经调查,该经营地点经营范围为工艺品销售。通过对该商铺负责人调查了解其经营合法性及经营模式后,按《消法》的相关规定,该商铺存在虚假宣传、误导消费者参加抽奖活动,设置消费陷阱,诱导消费者购买金镶玉挂件。商家最终同意给消费者退货。同时,由工商部门工作人员要求商家对销售模式进行限期改正。
按《反不正当竞争法》规定,经营者不得从事下列有奖销售:采用谎称有奖或者故意让内定人员中奖的欺骗方式进行有奖销售;利用有奖销售的手段推销质次价高的商品;抽奖式的有奖销售,最高奖的金额超过五千元。(都市时报记者 吴双红)
编辑:孙红亮责任编辑:徐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