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发改委出台政策措施支持云南加快建设面向南亚东南亚辐射中心
12.03.2019 06:20
本文来源: 发改委
为充分发挥云南在全面开放新格局和“一带一路”建设中的区位优势,促进云南加强与周边国家互利合作支持,加快建设面向南亚东南亚辐射中心,经国务院同意,国家发展改革委近日印发《关于支持云南省加快建设面向南亚东南亚辐射中心的政策措施》,提出在农业、基础设施、产能、经贸等方面深化与周边国家的交流与合作。
农业合作方面,开展甘蔗、水果、茶叶等特色经济作物种植,采用国际先进标准,开展农产品深加工,建立农业生产基地、大宗农产品交易中心、仓储中心和配送体系;开展畜牧业标准化、规模化和生态化养殖,在与我省接壤周边国家开展跨境动物疫病区域化管理试点。
基础设施互联互通和产能合作方面,推动跨境公路建设,加快落实与周边国家的跨境汽车运输协定,完善航运合作机制,建设昆明国际航空枢纽和面向南亚东南亚的国际通信枢纽;支持云南与周边国家合作建设一批国际物流园区,加快建设面向南亚东南亚的跨境物流公共信息平台,鼓励有实力的云南物流企业走出去;支持云南设立边境旅游试验区,与周边国家共同建设跨境旅游合作区,建设一批国际旅游目的地,打通连接多国的旅游环线,形成南亚东南亚黄金旅游圈;推进与周边国家电力联网,开展发电、输变电、电网改造和建设等重大电力项目合作,建设一批境外产业园区,有序推动国际产能合作。
经贸合作方面,支持云南因地制宜设置边民互市市场;实施“预检核销”、第三方检验结果采信等贸易监管制度,加快建设国际贸易“单一窗口”,进一步缩短通关时间;积极探索与周边国家建立促进自由贸易的合作新模式,支持云南建设海外仓、境外展销中心、国际快件监管中心;探索建立双方共同建设、共同管理、共同受益的合作机制,推进澜沧江-湄公河等跨境经济合作,务实推进中缅、中越、中老跨境经济合作区建设。
金融合作方面,创新开展人民币跨境业务,推动云南企业与周边国家的贸易、投资采用人民币计价、结算、支付,探索非现金支付工具的跨境使用;对基础设施互联互通、政府合作等领域重大项目,银行业金融机构给予金融支持。
人文交流方面,支持云南高校接收更多中国政府奖学金生,鼓励建设面向南亚东南亚的华文教育中心,打造澜湄职业教育培训基地;支持云南与南亚东南亚国家在生态环境保护、卫生与健康、现代农业等领域开展合作;打造集多种功能为一体的高端国际健康医疗产业综合体,建设区域性国际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国际诊疗保健合作中心等;支持云南承担国家交办的周边外交任务,研究将云南列入主场外交系列配套活动目的地;推进建设澜沧江-湄公河合作中心和澜湄研究院;鼓励云南加强与周边国家开展多种形式的交流合作,有序拓展民间交流渠道,进一步丰富中国-南亚博览会多边外交内涵。 来源:云南日报
本文来源: 发改委
12.03.2019 06: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