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理州三项措施推进校园周边治安综合治理

30.03.2018  10:22
 

在新学期开学之际,我州切实按照云南省2018年校园及周边治安综合治理工作方案的要求,采取三项措施,认真筹划和部署推进全州校园及周边治安综合治理工作,着力解决影响学校安全稳定的源头性、根本性、基础性问题。

一是强化组织领导,逐级落实责任。高度重视校园及周边治安综合治理工作,根据专项排查整治工作的统一部署,结合《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中小学幼儿园安全风险防控体系建设的意见》精神,及时调整充实领导机构和工作机构,制定具体排查整治方案,落实人员和经费,明确并细化职责任务,召开专题会议,对专项工作进行动员部署。

二是强化沟通协调,共管共治。切实加强全州校园及周边治安综合治理工作成员单位之间的沟通协调,统一行动,齐抓共管,务求实效。教育行政部门及各级各类学校加强与公安、司法、文化、市场监管、食药监、卫计、交通运输、住建、环保等部门的沟通联系,争取支持和帮助,积极有效推进专项排查整治工作,达到共管共治的目的。

三是强化工作落实,共建和谐校园。对排查出来的一般性矛盾纠纷、安全隐患、周边突出治安问题,迅速组织力量进行集中整治化解;对情况较为复杂、暂时难以整治化解的,制定计划,列出问题清单及时间表,及时向当地党委、政府汇报,制定具体措施,积极进行化解整治。   (通讯员 王灿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