昆明市多措并举推进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建设

24.03.2015  14:05


为全面做好农村饮水安全工作,昆明市多措并举推进2015年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建设。

一是明确工程建设目标。按照《昆明市农村饮水安全“十二五”规划》,2015年需解决“十二五”规划内剩余的17万人口饮水不安全问题,计划总投资9036万元,共涉及7个县(区)。

二是强化建设责任落实。根据《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建设管理办法》规定,全面落实以市、县、乡三级行政首长负责制为核心的农村饮水安全保障责任制和公示制,实行分级负责制,逐级签订责任书,明确农村饮水安全工作目标和责任,并将农村饮水安全工作纳入政府工作考核内容。

三是千方百计筹措建设资金。市县两级财政将加大资金投入力度,通过中央补一点、省级配一点、地方拿一点、群众筹一点的筹资方式,千方百计筹集项目建设资金,有条件的地方发动引导社会资本投入农村饮水安全建设,确保建设资金及时足额到位。

四是建管并重促进长效运行。严格按照《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建设管理办法》组织开展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建设,以县为单位成立项目法人,负责全县农村饮水安全工程的建设和运行管理,积极引导和扶持村组集体、农民用水合作组织、供水服务组织和新型农业生产经营主体参与工程管护。所有工程都要逐个明晰产权主体和管护主体,逐个落实管护责任和经费渠道。

五是建设情况实行严格考核问责。各县(区)政府将农村饮水安全工作纳入督查工作重点,建立健全常态化监督检查机制,市政府督查办把农村饮水安全列为重点督查内容,与各职能部门联合开展对各县(区)农村饮水安全的工作督查, 督查结果及时向市政府主要领导通报、向省水利厅报告,并将督查工作结果纳入对各县(区)、各单位年度绩效管理考评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