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第10期】昆明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昆明市推进简政放权放管结合转变政府职能工作方案的通知
昆政发〔2015〕40号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委办局,各国家级、省级开发(度假)园区管委会:
《昆明市推进简政放权放管结合转变政府职能工作方案》已经市政府研究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昆明市人民政府
2015年9月23日
昆明市推进简政放权放管结合转变政府职能工作方案
为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印发2015年推进简政放权放管结合转变政府职能工作方案的通知》(国发〔2015〕29号)和《云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云南省2015年推进简政放权放管结合转变政府职能工作方案的通知》(云政发〔2015〕50号)要求,进一步深入推进我市简政放权放管结合转变政府职能工作,持续在重要领域和关键环节取得突破,促进全市经济社会平稳健康发展,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 总体要求
推进简政放权放管结合转变政府职能工作,要适应改革发展新形势、新任务,从重数量向重含金量转变,从分头分层级推进向纵横联动、协同并进转变,从减少审批向放权、监管、服务并重转变,统筹推进行政审批、投资审批、职业资格、收费管理、商事制度、教科文卫体等领域改革,着力解决跨领域、跨部门、跨层级的重大问题。继续取消含金量高的行政审批事项,彻底取消非行政许可审批类别,大力简化投资审批,实现“三证合一”、“一照一码”,全面清理并取消一批收费项目和资质资格认定,出台一批规范行政权力运行、提高行政审批效率的制度和措施,推出一批创新监管、改进服务的举措,为企业松绑减负,为创业创新清障搭台,为稳增长、促改革、调结构、惠民生提供有力支撑,培育经济社会发展新动力。
二、 主要任务
(一)推进行政审批改革
1. 持续加大审批事项取消下放力度。衔接好省取消下放审批事项,对省取消下放的行政审批事项,要做到及时衔接,无缝对接,确保落实到位。继续取消下放市级审批事项,在广泛听取各方意见建议和深入论证的基础上,再取消和下放一批制约经济发展、束缚企业活力的审批事项,最大限度释放市场活力。完成非行政许可审批事项清理工作,除确需调整为内部审批事项和依法转为行政许可事项外,其余一律取消,不再保留非行政许可审批类别。清理规范市级各类涉企证照,减轻企业压力,释放市场活力。
2. 清理规范行政审批中介服务。研究制定清理规范行政审批中介服务的实施意见,清理规范行政审批中介服务,破除中介服务垄断,切断中介服务利益关联,规范中介服务收费,编制市级行政审批中介服务事项和中介服务收费目录清单,加强中介服务监管,形成中介机构管理长效机制。
3. 全面建立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制度。完善权力清单,规范权力运行流程,按照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结合权力运行特点,优化、简化、固化行政权力运行流程,制定规范权力运行环节、步骤和程序的流程图并向社会公布。推行责任清单制度,梳理部门职责,厘清相关部门的职责边界,制定加强事中事后监管的制度措施,进一步落实主体责任,做到权责一致,纠正不作为和乱作为,提高服务效能,实现“法定职责必须为”。
4. 深入推进监管方式创新。继续推进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和跨部门、跨行业综合执法,建立健全行政执法争议协调机制。结合机构改革,对职能相近、执法内容相近、执法方式相同的部门进行整合,减少执法部门和执法队伍,切实解决多头执法、重复执法等问题。开展企业公示信息抽查,加强监督管理,规范企业公示信息行为,促进宽进与严管紧密结合。建设法人单位信息资源库,形成包括联合审批、市场主体跨部门协同监管、市场主体信用信息服务、市场主体统计分析的基础应用框架。加强市场主体智能监管,充分运用大数据、云计算、物联网等信息化手段,探索实行“互联网+监管”新模式。加快建设市级层面的网上行政审批服务大厅,各县区在实现本级政府部门“横向联通”的基础上,与上级在线审批平台进行联接,实现“纵向贯通”。依托网上行政审批平台,完善电子监察功能,全程跟踪、及时预警、严肃问责,实现纵横协同监管,打造集行政审批、政务公开、互动交流、效能监察等功能于一体的省、市、县三级联动网上行政审批平台。
5. 清理地方性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及时对地方性法规和政府规章提出修改、废止的意见建议,实现立法与改革决策相衔接。对各级政府及部门出台的改革措施,及时进行合法性审核,确保改革在法律框架范围内进行。加强对行政决策和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性审查,坚决防止出台与简政放权、放管结合、职能转变工作要求不相符的文件。对市政府规章、市政府及部门规范性文件进行清理,对不符合改革要求的进行重点清理。
(二)推进投资审批改革
1. 精简投资项目审批事项,规范中介服务,实行企业投资项目网上并联核准。精简与项目核准相关的行政审批事项,并与省政府开展的精简工作和公布保留的审批事项相衔接。加快建立纵横联动的部门协同管理机制,实行项目核准与其他行政审批事项网上并联办理。清理公布投资项目行政审批事项、中介服务事项目录清单,规范中介服务行为。完善市、县两级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依托互联网和大数据技术,实现与我市审批服务平台互联互通。
2. 创新投资管理方式,建立协同监管机制。依托在线审批监管平台,建立透明、规范、高效的投资项目纵横联动协同监管机制,实现“制度+技术”的有效监管。
(三)推进职业资格管理制度改革
1. 规范职业资格管理。按照国家和省改革探索方向,组织开展我市职业资格清理工作,纠正把水平评价类职业资格在实际执行中设置为就业准入、企业营业准入的行为。对职业资格实行目录清单管理,规范各类职业资格设置、考试和证书管理,建立职业资格规范管理的长效机制。
2. 严控各类评比达标表彰事项。对照省取消的评比达标表彰项目,及时取消我市相同或相近的项目。严控各类评比达标表彰活动,除省和市批准的项目外,擅自开展的评比达标表彰活动一律取消。
(四)推进收费管理制度改革
1. 清理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和政府性基金项目。按照“清费立税”原则,对涉企行政事业性收费和政府性基金进行清理。编制公布涉企行政事业性收费和政府性基金项目目录清单,明确项目名称、设立依据、收费标准等,并向社会公开。
2. 清理涉企经营服务性收费项目。根据国家和省公布的涉企政府定价或指导价经营服务性收费目录,开展实行政府指导价或政府定价的涉企经营服务性收费项目清理工作,并向社会公开。
3. 清理规范涉企行政审批前置服务收费。对政府部门在实施行政审批过程中,要求企业通过具有资质的中介机构、专业技术机构以及相关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开展的前置服务收费进行清理。编制行政审批前置服务收费目录清单,并向社会公开。
4. 整顿规范行业协会商会收费。严格整顿规范行业协会商会强制企业入会并收取会费,以及强制企业付费参加各类会议、培训、展览、考核评比、表彰、出国考察和强制赞助捐赠、订购刊物等行为。严禁行业协会商会依靠代行政府职能或利用行政资源擅自设立收费项目、提高收费标准。加快推进行业协会商会与行政机关脱钩,建立公开透明的行业协会商会财务收支管理制度,约束行业协会商会不合理收费行为。
(五)深化商事制度改革
1. 推进注册资本登记制度改革。严格执行注册资本认缴制、企业年检改年报等各项改革措施,确保各项政策措施落地生根。
2. 落实“先照后证”改革。严格执行国务院公布的前置改为后置审批事项,除法律另有规定和国务院决定保留的工商登记前置审批事项外,其他一律不得作为工商登记前置审批事项。
3. 实施“三证合一”登记制度改革。在全市全面推行“三证合一”登记制度改革和“一照一码”改革。
4. 健全完善企业信息公示制度。进一步落实经营异常名录、严重违法企业名单等制度,加强企业运营、信用监督,强化信息公示、信息共享、信用约束,努力构建企业信用监管机制。
5. 建设小微企业名录。建立支持小微企业发展的信息互联互通机制,实现政策集中公示、扶持申请导航、享受扶持信息公示等。
(六)推进教科文卫改革
1. 进一步落实和扩大职教学校办学自主权。支持职教学校优化调整学科专业,建立有深度的校企合作办学模式,兼备实用性、前瞻性,适应经济社会发展的专业。尊重职教学校专业设置主体地位。全面落实公开招聘制度,支持职教学校依据有关规定自主选聘教职工。支持职教学校自主管理使用学校财产经费,提高经费使用效益,简化政府采购审批手续。
2. 深化科技管理体制改革。建立统一的科技管理平台,科技计划(专项、基金等)管理联席会议制度、战略咨询和综合评审制度、统一的评估和监管机制;建立科技报告制度,推动科技成果的完整保存、持续积累、开放共享和转化应用;加强科技服务和监测职能,加强对全市区域创新能力监测,制定适合企业发展的创新政策,定期进行跟踪和效果评估,并定期发布。
3. 推进文化市场领域改革。提高办事效率,压缩办理时限,减少证照发放环节,方便人民群众。实行“先照后证”、“宽进严管”,取消上网服务场所总量和布局要求,健全管理台账,强化事中事后监管,优化全市文化市场发展环境。
4. 加强卫生计生监管。建立卫生计生行政执法全程记录制度,加强行政审批事项事中和事后监管,加大关系群众健康权益重点领域执法力度。推进生育服务证制度改革,简化优化再生育手续办理。加快发展社会办医,构建多元化办医格局。统筹推进各县(区)妇幼保健和计划生育服务资源整合。
5. 强化新闻广电监管与服务。加强出版和广播电视内容管理,加强监管平台建设,加强对广播电视播出和制作机构的管理,综合治理新闻报刊秩序,抓好图书质量专项检查,加强网络新媒体管理。深入开展扫黄打非斗争,维护良好的社会文化环境。
6. 深化体育领域改革。精简赛事审批,改革完善体育赛事管理制度,创新履行行政服务和市场推动相结合的公共体育服务职责的方式方法,加快构建全民健身公共服务体系。协调推进体育与旅游、医疗、会展等相关产业的融合发展,研究制定我市体育产业政策,拉动体育消费。
三、 组织领导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级各部门主要负责同志和市政府推进职能转变协调小组各专题组、功能组组长要高度重视,切实担负起推进本地、本部门、本领域简政放权放管结合转变政府职能改革的重任;要按照省政府有关规定和本方案要求,及时组织制定工作方案并限期出台改革文件,明确时间表、路线图和成果形式,将任务逐项分解到位、落实到人。
(二)狠抓工作落实。各级各部门要在巩固以往改革成果的基础上,进一步创新举措、统筹协调、深入推进改革。市政府推进职能转变协调小组各专题组要发挥牵头作用,协调解决好跨部门跨领域问题;办公室和各功能组要加强沟通协调和支持保障,形成工作合力,确保各项改革整体推进。承担改革任务的各级政府部门要按照确定的目标任务细化具体举措,按照职责分工不折不扣地抓好落实,确保改革取得实效。
(三)强化督促指导。市政府各部门和市政府推进职能转变协调小组各专题组、功能组要注重对县(区)改革工作的跟踪指导,搭建经验交流推广平台,及时研究解决工作推进中的重点难点问题,为推进改革清除障碍。要加强对简政放权改革工作的考核,完善考评机制,确保各项改革措施落到实处。
附件: 任务分工和进度安排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