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位推进民族团结进步边疆繁荣稳定示范区建设

18.05.2015  17:42

5月14日,副州长孔勒干为正在州委党校参加培训的州“五用”宣讲团(队)暨理论骨干及中青班、科级班、民干班、妇干班学员授课时要求,坚定信念、树立榜样,高位推进民族团结进步边疆繁荣稳定示范区建设。

孔勒干说,长期以来,我州始终坚持“共同团结奋斗、共同繁荣发展”民族工作主题,把民族团结进步作为一切工作的立足点,不断巩固和发展平等团结互助和谐的社会主义民族关系,凝聚民族团结进步的群众力量,筑牢民族团结进步的思想基础,不断完善构建民族团结进步工作机制,积极营造维护民族团结进步稳定的良好环境,以民生为根本深入推进民族贫困地区发展,在探索实践中走出了一条具有德宏特色的民族团结进步、边疆繁荣稳定的发展之路,取得了民族团结进步事业的丰硕成果。

他指出,目前我州民族团结进步工作还存在对《德宏傣族景颇族自治州自治条例》研究不够、州县两级项目配套资金难以到位、保护原有生态文化和习俗工作力度不够、民族团结进步工作队伍整体素质偏低等问题。推进民族团结进步边疆繁荣稳定示范区建设,要加强领导、强化责任、细化措施,确保示范区建设工作目标和任务不折不扣落实;整合资源、合力推进,对已实施项目工程要加强管理服务,注重挖掘特色和亮点,以点带面、推动全局;保护生态,突出特色,尊重本民族的人文风格;规范管理项目,严格管理扶持资金;高度重视舆论宣传,为示范区建设营造良好氛围。

他强调,民族团结进步要抓实民族宗教工作。要大力宣传党的宗教政策,正确引导广大信教群众参与经济社会建设;深入推进依法治教工作,严厉打击非法组织与非法活动;高度重视基层宗教管理,有效管理自发性宗教活动;坚持自治、自养、自传,努力培养本土宗教界上层人士;积极探索新的管理模式,推进宗教与文化互动交流。



出处:云南省政府信息公开门户网站德宏州 发布人:向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