进入“春雷行动”第二阶段,石林局抓住七个方面重点,采取切实措施,加大工作力度,强化市场检查力度,取得了良好实效。
一是加强对辖区内大型商场、市场、“年货街”、“节日商品展销会”、农村集市、庙会及各类商品交易会的消防安全、经营安全检查,及时发现不安全隐患。二是加强对农贸市场内肉禽销售区的监管,严格检查“一猪一票”,严厉查处私屠乱宰违法行为,防止病死病害猪(牛、羊)肉和注水肉流入市场。三是加强对辖区学校及周边商业网点的经营主体资格,所销售商品的进货渠道,商品质量安全以及学校周边的“黑网吧”的清理整治力度。四是加强对辖区销售茅台酒的超市、经营部、餐厅、酒店商标使用权专项检查力度。五是加强对辖区爆竹经营安全检查。联合公安、质监、安监等部门走村串巷,对全县销售烟花爆竹经营户进行逐户检查,确保辖区烟花爆竹经营安全。六是严厉查处各类制售假冒伪劣和“三无”产品及质量不合格商品等违法行为。七是严厉查处借展览、展销、庙会活动之机兜售假冒伪劣商品坑害消费者行为。
“春雷行动”第二阶段,石林局共出动执法人员180人次、车辆30台次,检查市场9个、超市7个、各类经营户126户次(其中:15所校园及周边经营户42户、鲜猪肉经营户24户、茅台酒经营户18户),取缔占道经营18户,规范展销会乱停乱放车辆12台。登记备案展销会经营户125户,当场责令完善注册商标手续1户,取缔无证经营烟爆竹经营户15户,没收伪劣炮竹12箱618封、条炮45条、盘炮20条、擦炮8.5箱共408盒、烟花4.5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