昆明推行高速通行费增值税电子发票

15.12.2017  10:11

近日,记者从昆明市国税局获悉,昆明率先在全省推行高速公路通行费增值税电子发票。

云南省交通投资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已于12月5日参与云南省国税局测试,成为云南首家成功发行税控设备和首家领用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通行费)的纳税人,共计发行42个通行费电子发票税控设备,领购6万份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通行费)。昆明国税于12月7日完成了全市全部17户收费公路经营管理单位的税控发行和发票发售工作。

高速公路通行费增值税电子发票的推行,能够进一步降低物流成本,促进依赖交通运输企业的发展,从而达到促进大众创业、增加就业机会、发展现代服务业、改善社会经济结构的目标。

为保证高速公路通行费增值税电子发票的顺利推行,昆明国税在精准做好企业业务辅导、纳税服务的同时,还将积极主动跟踪各收费公路经营单位的相关使用情况,听取纳税人对系统及工作的建议,结合实际情况,在符合规定范围内满足纳税人诉求,排除纳税人使用过程中的障碍,进一步完善税务服务,提升纳税人满意度。(昆明日报 记者吴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