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理州高位推动国家级公益林区划落界工作
本报讯(通讯员 陈明巍) 我州地处滇中高原与横断山脉结合部,是云南省的主要林区之一。2012年,全州公益林林地面积1379.48万亩,占林业用地面积3053.11万亩的45.2%。截至2016年,全州生态效益补偿资金累计投入10.47亿元,81万多农户近284万人直接受益。长期以来,我州以“生态立州”和“森林大理”建设为理念,高度重视生态文明建设,完善规划布局,夯实公益林补偿基础,高位推动国家级公益林区划落界工作。
加强领导,高位推动。及时成立了由州林业局局长任组长,党委副书记、分管副局长、森林公安局局长任副组长,局办公室、天保科、林政科、计财科、法规科、生态科、产业办、自然保护管理科、森林资源管理总站负责人为成员的工作领导组,负责整项工作的组织领导、沟通协调、督促指导、汇总审核工作。认真制定工作计划,明确了责任科室和人员,并要求各县市明确相关部门和各乡镇在实施中的职责和任务,统筹各方力量,加强组织协调,形成齐抓共管的格局。
吃透政策,明确任务。严格按照《国家级公益林区划界定办法》和《国家级公益林管理办法》组织、实施、管理及监督森林生态效益补偿各项工作,按照“总体稳定,尊重历史,有错纠错,无错不变”的原则,在保持全州881.55万亩国家级公益林总规模不减少的前提下,在不借机调整地块的要求下,与林地保护利用规划林地落界成果紧密衔接,妥善处理国家生态建设需要与尊重群众意愿的关系,吃透技术标准,掌握操作细则,准确把握区划落界的原则和要求,结合大理发展实际,在符合政策规定的范围内进行调整补充,使国家级区划调整成果更符合大理建设和生态保护发展的需要,为经济发展奠定坚实基础。
齐抓共管,完善格局。将国家级公益林区划落界工作作为政府部门当前的重要工作之一,切实做到认识到位、责任到位、政策到位和工作到位。工作中,各级林业部门牵头抓总,担负起推动完成整项工作的主体责任,认真把好政策关、技术关,加强组织领导,周密安排,扎实推动,按时限、分步骤,抓紧、抓好整项工作的开展,确保如期完成。财政部门给予必要的经费保障,并会同林业部门抓好成果的审核上报工作。发改、工信、住建、交通、扶贫等部门积极支持配合,根据经济社会发展规划、产业布局、交通建设、脱贫攻坚等方面的需要,加强与林业部门的沟通对接,在国家级公益林区划布局中提出合理化建议和意见。国土部门在二调资料数据的提供等方面给予林业部门必要的支持,推动原区划纠错相关工作。全州上下形成了积极沟通协调,密切协助配合的良好工作氛围,全力推动区划落界工作顺利开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