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省探索建立巡视工作双向评价机制

28.02.2017  21:33

 
  加强巡视工作创新,是深化纪律检查体制改革的题中之义,也是确保巡视作用有效发挥的客观要求。去年,我省在健全完善巡视组对被巡视单位整改情况阶段性评价的基础上,探索加强和改进巡视工作新举措,既强化巡视组对巡视反馈问题整改情况的评价,又探索开展被巡视党组织及干部群众对巡视组的评价和监督工作,形成巡视工作双向评价机制。

  评价工作由省委巡视办组织实施,2016年12月7日至15日组织九届省委第十六轮巡视“回头看”的10个单位、县(市)对巡视组工作情况进行了评价,12月12日至16日对九届省委第十五轮巡视的29个单位巡视反馈问题整改情况进行了干部群众满意度评价。

  据介绍,巡视反馈问题整改情况评价逐项对应巡视反馈问题列表,测评内容和测评依据为巡视组对被巡视地区、单位的巡视反馈问题和意见建议,看这些问题和意见建议是否真正逐项整改落实,是否存在走过场、打折扣、搞变通的问题。巡视组评价主要对巡视组发现问题情况、工作作风情况、遵守纪律情况三个方面进行量化,看巡视组是否发现被巡视地区、单位的主要问题和突出问题,问题定性是否客观准确;是否存在“四风”问题,是否严管巡视干部;是否依纪依规严格按工作权限开展巡视、遵守巡视工作纪律、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等。

  两项评价秉持公正、实事求是、指谛时弊。对29个单位巡视反馈问题整改情况的评价,满意率绝大多数在90%以上,但从评价中也看到一些问题,如针对某事业单位“党委的领导核心作用没有充分发挥”的问题,满意率仅为66.66%。对巡视组工作在肯定的同时,也提出了一些意见和建议。

  巡视工作双向评价机制是我省巡视工作机制的又一创新,有助于加强巡视反馈问题整改工作的落实和对巡视组工作情况评价的量化,有助于加强被巡视单位干部群众对巡视工作的参与度和监督力度,有助于倒逼巡视组不断提升巡视工作水平、优化巡视组队伍建设。省委巡视办有关负责人表示,下一步,要进一步完善双向评价机制,把评价结果作为推进巡视问题整改落实和检验巡视组工作情况的一项重要量化考评参考,更好督促被巡视单位抓好巡视整改,更好督促各巡视组改进巡视工作、提升巡视监督质量。

  云报全媒体记者 杨富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