捡到失物向失主索要报酬 的哥送还手机收走100元车费
连续两天,昆明发生了两起捡到失物的人向失主索要报酬的事。
手机还你 拿150元路费来
前天下午,文山的马先生与妻子来昆明办事,在东部客运站下车后,夫妻俩乘坐一辆出租车前往翠湖。下车检查后,马先生发现手机不见了。“我记得在出租车上还给朋友发过微信,可能就是落在车上了。”马先生赶紧用妻子的手机拨打自己的电话,可电话还没拨通,妻子的手机就没电了,他们只好找地方充了一会儿电后再打。电话接通了,应答的人是刚才那位出租司机,“我到龙头街了,如果要送回手机的话,要给我150元路费。”
马先生说,他与司机商量能否以打表的方式付给司机返回路程的车费,但遭到拒绝。为能尽快拿回手机,他只好答应出租司机将手机送回时给他100元报酬。“我也是一名出租司机。如果这位司机只要龙头街到翠湖的打表车费,我可以接受,但他却要高额报酬,合理吗?”
昨日,马先生拨打了96108昆明出租汽车管理局的投诉电话,工作人员表示已将投诉移交给了相关科室处理。“出租司机捡到乘客遗忘在车上的物品,可送到出租车公司或相关管理部门,由乘客自己去取;乘客要求送回的话,司机可向乘客收取返回路程计价器显示的车费。但司机要求乘客支付高额费用,是不合规范的。”昆明出租汽车管理局工作人员说。
钱包还你 我要60元报酬
无独有偶,昨早,在环城北路上,一位环卫女工捡到一个钱包,失主找来时,她也要求对方给她60元报酬。
昨早,向本报报料的陈先生在北京路福泰酒店前的一单车修理摊给电单车充电时,看到街边有一个红色钱包。此时,一位环卫女工快步上前弯腰捡起钱包,并迅速从钱包里抽出几张钞票装进自己的口袋后,才把钱包装在身上。
10分钟后,一辆轿车开到此地,夫妻二人下车前来问他是否捡到一个红色钱包,他就让他们去问那位环卫工,环卫工却说:“捡是捡到了,但你们要说说里边的东西,不然怎么证明这钱包是你的?”失主从容地说里面有43元钱、一张卡和一把钥匙。环卫工听到失主说的情况与钱包里的物品相符,转身将42元装回钱包。就在夫妻二人准备拿回钱包时,她却说:“钱包还给你们,不过,得给我60元。”双方便争执起来,丈夫恼怒地拉着妻子想走,妻子劝说丈夫:“里边的钱虽然还没有60元,但家门钥匙怎么办?”丈夫只好掏出60元,极不情愿地扔给环卫工。钱没递到环卫工手上就慢慢飘落在地,环卫工就说:“你什么态度?如果不捡起来,钱包不要就算了。”妻子急忙弯腰将钱捡起来,递到环卫工手中。
互动:拾金不昧是美德,归还财物该不该索要报酬?如果你有话要说,可以拨打晚报热线64100000,或者发新浪微博@春城民记 @春晚小曾 @赵老希。(春城晚报 记者张晓橙)
编辑:赵艳芳责任编辑:徐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