挪用大病医疗救助金 云南一民政助理员被点名
昨天,中央纪委监察部网站第四次通报了163起各级纪检监察机关查处群众身边的“四风”和腐败问题。其中,我省5起问题11名基层干部被点名通报,如,广南县一民政助理员截留低保金、挪用大病医疗救助金被移送司法机关。
麒麟区财政局预算科原副科长陈海彦贪污问题。2011年,陈海彦伙同时任三宝镇村建所所长刘绍贤、出纳路丁贵,私分41.0303万元建房基础设施配套费。3人分别受到开除党籍处分,并均被判处有期徒刑5年。
沾益县炎方乡青山村党总支原书记张金卫贪污问题。2008至2010年,张金卫利用协助政府从事征地补偿工作的职务之便,采取虚报冒领的手段,非法占有国家征地补偿款27.8174万元。张金卫受到开除党籍处分,被判处有期徒刑6年。
马龙县大庄乡民村党总支原书记范礼付等贪污问题。2013年,范礼付伙同时任村委会主任角加志、副主任角加宗利用职务之便,将套取的烟农补贴款5.616万元、截留的“866”工程自筹资金3840元,共计6万元进行私分。3人均被开除党籍,并分别被判处有期徒刑或缓刑。
广南县黑支果乡人民政府民政助理员林德俊贪污、挪用公款问题。2009年6月至2014年2月,林德俊利用职务便利,私自截留当地村民陈某最低生活保障金1.601万元;挪用大病医疗救助和抗旱资金5.6279万元。林德俊受到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处分,涉嫌犯罪问题已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广南县莲城镇端讽村党总支书记兼村委会主任陆永福、副书记兼副主任侬勇、副主任王仕昌贪污问题。2011至2013年,3人利用职务便利,合伙贪污集体土地补偿款1.8万元,贪污村委会集体资金5.6701万元、道路建设资金10.0525万元,贪污草原生态补助资金1万元。陆永福、侬勇分别受到开除党籍处分,涉嫌犯罪问题已移送司法机关处理,王仕昌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春城晚报 记者宋金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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