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改指导意见如箭在弦 重点推进集团整体上市

08.09.2015  17:13
市场期盼已久的国企改革方案或将于近期正式出台。

国家烟草专卖局网站9月7日发文称,9月6日,国家烟草专卖局党组召开党组(扩大)会议,传达学习了《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国有企业改革的指导意见》(下称《指导意见》)。

与此同时,国务院国资委有关人士9月7日也对外表示,《指导意见》已获中央审议通过,近期将正式对外公布。

21世纪经济报道记者从北京一位投行人士处看到了该份编号为中发[2015]22号的文件,下发时间为8月24日,由中共办公厅秘书局印发。

指导意见》分八大章节三十个内容,前三个内容分别阐述了国企改革的指导思想、基本原则和主要目标,从第二章节起对多个改革方案进行概括性阐述。《指导意见》提出至2020年国企改革在重要领域和关键环节须取得决定性成果,按照商业类和公益类的功能划分,分类推进国企改革。

国资委新闻中心首席专家、中国企业改革与发展研究会副会长李锦也表示,国企改革方案,从2013年底便开始起草,一直在修改之中,没有出台的原因很重要的是触及到各方利益,需要平衡,统筹考虑,需要征求意见,形成最大公约数。

一位地方国企高管告诉21世纪经济报道记者,“指导意见的出台为我们以后的国企改革定下了范围,我们正在加紧学习解读,努力围绕指导意见做出更多成绩。

重点推进集团整体上市

指导意见》明确了国企改革五大基本原则:一是坚持和完善基本经济制度,包括发挥国有经济主导作用,积极促进国有资本、集体资本、非公有资本等交叉持股、相互融合。

二是坚持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改革方向,促使国有企业真正成为依法自主经营、自负盈亏、自担风险、自我约束、自我发展的独立市场主体。

三是坚持增强活力和强化监管相结合,切实防止国有资产流失,确保国有资产保值增值;四是坚持党对国有企业的领导,深入开展党风廉政建设,维护职工合法权益;五是坚持积极稳妥统筹推进,正确处理搞好顶层设计和尊重基层首创精神的关系。

指导意见》定下的主要目标是到2020年实现国有企业改革重要领域和关键环节取得决定性成果,国有企业公司制改革基本完成,混合所有制经济取得积极进展,市场化机制完善;国有资产监管制度成熟,经营性国有资产实现集中统一监管,国有资产保值增值责任全面落实;企业党的建设全面加强。

对于《指导意见》内容,上述北京投行人士更为看重的是对资本市场的重点提及,他对21世纪经济报道记者表示:“意见中在完善现代企业制度中指出要大力推动国有企业改制上市,创造条件实现集团整体上市。积极引入其他国有资本或各类非国有资本实行股权多元化,国有资本可以绝对控股、相对控股,也可以参股,并着力推进整体上市。

而对于改制,他认为更为值得关注的一点是允许将部分国有资本转化为优先股,在少数特定领域探索建立国家特殊管理股制度:“这为一些较为难改的老大难企业独辟蹊径,不过具体细则估计也还要探索。

国资监管以管资本为主

此外,《指导意见》还表示,国资委将成为纯粹监管者,实现以管企业为主向以管资本为主的转变。以管资本为主推进国有资产监管机构职能转变;以管资本为主改革国有资本授权经营体制;以管资本为主推动国有资本合理流动优化配置;以管资本为主推进经营性国有资产集中统一监管。

在强调资本的重要性的同时,《指导意见》还将发展混合所有制提在了重要位置,包括非国有资本参股、员工持股等。

海通证券宏观分析师姜超也表示,这轮国企改革重点是对国企产权层面的改革,分类监管是国企改革的第一枪,同时也是分层监管、混合所有制改革,以及国企提升经营效率的前置性改革措施。而混改的意义在于治愈“一股独大”带来的痼疾,其中最值得关注的是国有资产证券化,不但有助于提升国企治理水平,也有助于为国资提供合理定价。

不过,《指导意见》中也指出国企目前仍然面临着突出的矛盾和问题,企业市场主体地位未真正确立,国有资产监管体制有待完善,一些企业管理混乱,内部人控制、利益输送、国有资产流失等问题突出。

上述地方国企高管对21世纪经济报道记者坦言:“国企的老毛病就是慢,但是同时这也是稳,你要我提速的同时,我必然会丢掉包袱才能前进,而这些包袱怎么丢,丢哪一个,留哪一个,就得仔细考虑。就像混合所有制改革,在推进的同时又要求因地制宜,不搞全覆盖,不设时间表。实际操作起来就很难。

中国50人独立经济学家论坛副主席宋清辉也对21世纪经济报道记者表示:“改革并非多家企业合并就完成,而是要经历较长的过程进行废旧立新,通过各种积极手段推动国有企业的发展,在市场经济中发挥自身力量以推动综合国力的发展。至于这个过程需要多久,那需要看监管层政策、公司领导、企业员工和社会大众的共同努力。” 来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