昆明持续深入开展市容环境整治提升
近日,市政府办公厅印发了《昆明市深入开展市容环境综合整治提升工作三年行动方案(2018—2020)》(以下简称《方案》),我市将从今年起,用三年时间持续深入开展市容环境整治提升,着力解决城市市容市貌和环境卫生脏乱差等突出问题,持续改善人居环境,不断完善城市功能,着力提升城市品质,让广大人民群众更多更公平地共享改革发展的成果,不断增强市民的获得感、归属感,为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加快建设区域性国际中心城市奠定良好基础。
各区将确定两个街道办开展整治
本次市容环境综合整治提升工作主要在主城五区、三个国家级开发(度假)区管委会范围内实施。今年,各区(管委会)将确定两个街道办事处按照《主城区市容环境综合整治提升导则(标准)》要求开展整治。各区(管委会)将结合街道办事处自身特色和历史文化底蕴,进行全面综合整治提升,打造样板示范社区、特色街区和示范街道办事处。同时围绕春雨路、人民路、东风路等道路恢复提升工程的实施,对道路U型断面开展综合整治提升工作。2019年,对辖区未实施整治提升的街道办事处再确定50%,开展市容环境综合整治提升工作。2020年,对余下的街道办事处实施市容环境综合整治提升,全面提升城市品质。其他县(市)区根据情况参照主城区整治提升内容及标准,每年确定1至2个街道办事处,重点整治县(市)区主干道、出入城口、过境公路,以及党政机关办公场所、公共广场、火车站、汽车客运站、旅游景点、重要乡镇等重点区域及其周边。
整治提升工作将主要围绕沿街建筑立面美化、公共设施、城市道路、户外广告、城市照明灯光亮化、违法违规建筑拆除、老旧小区微改造、建绿补绿以及网格化建设等开展,着力提升城市景观形象和数字化城市管理水平。今年3月,市城管综合执法局牵头制定了主城区市容环境综合整治提升导则(标准),经市领导小组审定后下发各区按标准要求组织实施。
管理整治确保三个“不滑坡”
《方案》要求,按照属地原则进行整治提升,打造市容环境综合整治提升示范社区、道路、街道办事处。其中,管理整治类(长效、常态工作,辖区全覆盖组织实施)将确保三个“不滑坡”。
确保居民小区卫生环境和公共秩序“不滑坡”:加强小区内部环境卫生的清扫保洁,着力解决小区居民反映强烈的物业管理、环境卫生、违章搭建等问题,不断提升小区卫生环境、治安环境、绿化环境、人文环境。组织开展小区生活环境提升行动,做到小区内路面硬化、平整、无明显坑洼积水,无露天排水沟渠;生活垃圾定点投放、分类收集、定时清运,垃圾房、箱(桶)完好、整洁;楼门内干净整洁,楼道无堵塞,墙面、玻璃无污秽破损,照明灯完好;小区自行车、机动车停放整齐有序,无占用、堵塞、封闭消防车通道现象;无障碍设施管理、使用正常;保安、保洁、绿化服务到位。引导小区居民增强文明意识,强化卫生观念,及时劝导和制止社区内的不文明现象,养成文明健康行为举止,做到文明饲养宠物,无乱扔垃圾杂物、随地吐痰、损坏花草树木、争吵谩骂、躺卧公共坐椅等不文明现象。
确保背街小巷卫生环境和社会秩序“不滑坡”:把背街小巷整治和群众自治、小区自治、社区治理、街道治理结合起来。按照属地管理的原则,进一步加大综合整治力度,健全完善区、街道、社区“门前三包”责任制落实监督机制、联合执法机制和检查考核制度,加大对“门前三包”签约率、履约率的督查和检查。持续开展背街小巷环境卫生和社会秩序综合整治,加强对沿街绿化、人行道、垃圾收集点、垃圾箱、宣传栏、告示牌等市政设施的巡查、维护,做到路面硬化,无明显坑洼不平;排水设施完善,无露天排水沟渠,无明显路面积水;装灯率100%,亮灯率≥95%;管理规范有序,无占道摆摊经营、无杂物乱堆放、无乱停乱放车辆现象、无小广告乱张贴现象;共享单车管理规范,环境卫生干净整洁,垃圾清运及时、分类收集,无卫生死角、无明显环境乱象。
确保城市道路卫生环境和社会秩序“不滑坡”:加大道路清扫保洁力度,加强环卫设施清掏清洗,加强道路交通隔离栏(护栏)清洗,加强垃圾清运,形成常态管理机制,确保生活垃圾日产日清,环境干净、卫生、整洁。加强对各类城市家具以及主、次干道市政设施的管养维护,积极劝导公共场所吸烟、随地吐痰、乱扔垃圾等不文明现象,做到主、次干道机动车道、人行道、非机动车道连续平整,井盖、隔离栏等基础设施功能完好,盲道、缘石坡等无障碍设施未被侵占,设有行人过街、机非分离、人车分离等安全设施;主、次干道装灯率100%,亮灯率≥99%;沿街路面、人行道和公共场所环境卫生干净整洁,设有分类垃圾箱,无违规占道经营现象;过街行人文明有序,无乱扔杂物、车窗抛物、随地吐痰、损坏花草树木、争吵谩骂、躺卧公共坐椅等不文明现象。
实施七大类提升工程
按照《方案》,我市将按辖区整治提升行动计划组织实施七大类提升工程。
其中,高层,多、低层建筑提升工程将对影响建筑屋顶轮廓线的设施进行美化,对违规设置的建(构)筑物进行拆除;对成片、成规模区域的低层和多层建筑屋顶根据实际情况进行局部“平改坡”或格栅遮挡;对屋顶太阳能热水器进行规范设置;对道路两侧建筑物外立面进行清洗粉刷。
城市道路、桥梁、隧道提升工程将对城市道路、桥梁、隧道进行维护修缮;表面存在乱张贴、乱涂写、乱刻画、乱吊挂、明显污渍、锈蚀的将进行清洗、漆化、翻新。
户外广告设施和店招店牌提升工程将严格执行相关规定,对违规设置的户外广告、店招招牌、建筑物名称标识、企业宣传标识和指示牌进行综合整治。对户外广告实行分区域差别化管理,商业街区的户外广告三分之一以上用于公益广告;集中居住区、公共文化场所尽可能多设置公益广告,施工围挡全部用于公益广告,取缔和拆除影响市容市貌的各类户外广告。
道路照明及城市景观照明提升工程将对“有路无灯”“有灯不亮”的道路及公共景观亮化设施进行再排查、再梳理,持续推进补建、整改工作。完成北京路、盘龙江景观亮化提升工作,做好示范引导,确保全市景观亮化效果的完整性和美观性。
老旧小区微改造提升工程将集中开展基础设施改造和维修,实施停车位改造、道路整修、管网改造、外墙粉刷、智能监控设施安装更新、“僵尸车”处置等,着力解决部分老旧小区车辆乱停乱放、道路破损、楼道照明不亮、路灯不亮、雨污水管网损坏、墙面乱涂乱画、环卫设施破旧、治安管理混乱等问题,持续提升老旧小区环境质量。加大老旧小区绿化建设,进行绿化恢复、绿地补绿及地砖铺设,建设景观休憩庭院,补齐社区、庭院等与人民群众生活密切相关区域的绿化短板,为市民营造绿色舒心的居住环境。
城市景观及公共设施提升工程将开展城市绿化专项整治,统筹推进规模造绿、小区添绿、沿河植绿、道路补绿等工作,科学合理规划公园布局。加强河道环境整治,全力推进城区未达标水体整治工程,实施入滇河道综合治理项目。开展沿街乞讨整治,加强对主次干道、商业街区及流浪乞讨人员专项治理。持续推进文明旅游工作,加强景区景点文明规范管理。开展市政、文体公共设施整治,规范设置报刊亭,定期清洗亭体,对长期无人经营、严重破损或者未经审批擅自设置的占道亭棚进行拆除。对设置在道路(含桥梁、隧道等)上的各类环卫、道路照明设施、隔音屏、公交站台及文体休闲等公益设施进行整治提升。开展架空线缆整治,对街面的各类箱柜进行规范、维护和清洁。深入推进“厕所革命”,抓好公厕建设管理,完善配套基础设施,完成公厕的新建和改扩建。
数字化城市管理提升工程将完善问题发现机制,多渠道受理市民反映的各类城市管理问题。充分发挥市、区两级监督员作用,加大网格巡查力度,及时上报各类问题。深化“五进网格”工作机制,将监督、管理、执法等力量纳入网格中,建立网格员联勤联动机制,切实提升案件的处置效率和质量。以智慧城管综合运行系统为支撑,整合道路桥梁、垃圾焚烧、渣土运输、视频监控、滇池治理等数据资源,构建城市部(事)件监控预警平台和指挥调度平台,建立分级分类的指挥调度机制。明确市、区、街道、社区的职能职责,强化街道和社区在问题处置方面的作用。进一步完善和优化城市网格化管理考评体系,加大城市网格化管理考核得分在全市综合目标中的比重。 (昆明日报 记者孙潇)